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司机醉驾需要同车人笔录吗?

司机醉驾需要同车人笔录吗?由于需要记录醉驾案件的客观事实,所以还是需要同车人进行客观的笔录。而且不仅需要做笔录,如果有过错的,还需要共同承担责任。相关知识: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中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二)项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以上就是我们对于“司机醉驾需要同车人笔录吗”这个问题的解答。综上所述,只要喝酒的司机搭载了其他的人就需要让同车的人为司机的行为作证,而且司机是因为同车的人才喝酒的话引发的事故还需要其负担一定的责任并且与司机共同受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
      医疗鉴定法律援助如何申请?1、医疗司法鉴定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根据两办《意见》精神,扩大了司法鉴定法律援助范围,将涉及劳动仲裁、调解、行政......


·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市政道路对工程质量验收评定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各类工程在完工后,都是需要按照机既定的验收规范进行验收的,对于验收不合格的......


·未构成诈骗罪如何处罚?
      未构成诈骗罪如何处罚根据2010年11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监察委员会第49次会议通过最新司法解释,诈骗罪的数额较大,以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起......


·一、租房合同解除买卖不破租赁能否成立?
      一、租房合同解除买卖不破租赁能否成立?租房合同解除是不能成立买卖不破租赁的,买卖不破租赁的条件是:1、存在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要适用该制度......


·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
      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有哪些?一、医疗损害诉讼时效中断情形(1)权利人起诉。向法院提起诉讼是权利人主张权利的最有效、最典型的方式,起诉是诉......


·2023农村占地税怎么收
      农村老房子不需要缴纳占地税,政策上没有这种说法。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打架斗殴双方各有证词怎么办?
      打架斗殴双方各有证词怎么办?打架斗殴无法及时调解,或造成人员伤亡、公共财物严重破损等性质恶劣的情况,公安机关会介入调查和处理。而事情一旦上升......


·刑事案件二审如何撤诉
      刑事案件二审如何撤诉一、刑事案件二审如何撤诉1、在上诉期限内提出撤诉的,法院会准许。2、在上诉期满后提出撤诉的,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然后根......


·对于未婚的子女抚养法律如何规定的?
      对于未婚的子女抚养法律如何规定的?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


·受理立案一般什么时间通知开庭
      受理立案一般什么时间通知开庭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
      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一、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待遇是怎样的劳务派遣工的工资和福利是由用工单位提供支付(或由劳务公司代付)。工资施行同工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