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拘留15取保候审有什么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共场合进行您斗殴滋事的是情形严重情况实行相应的法律手段。其中就有拘留进行取保候审的办法,那么打架斗殴拘留15取保候审有什么用呢?从当事人角度来看是最大限度上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同时也是为防止其逃避侦查等刑事事务的有效办法。
一、取保候审的作用
在于可以最大限度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可以暂时脱离司法机关的看管,获得人身自由,但是并不表示案件已经结束。作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一名优秀的律师,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不是就能够不用担心了?是不是就没事了?
答案是否定的,取保候审只是暂时获得了人身自由,但是在很多地方还要受到侦查部门的监管,和普通人的权利还是有所差别的,最明显的是需要随传随到和离开所在地区的时候需要向管理机关报备并获得批准。
必须明确的是,取保候审只是一种暂时的状态,如果案情发生变化,犯罪嫌疑人随时可能被再次羁押,甚至被逮捕。
被羁押的人在申请获得了取保候审之后,就认为万事大吉,自己不用再被关押,那么是不是获得取保候审后就没有事呢?相信很多人都搞不清楚这个问题,下面是对取保候审
二、取保候审后还有事吗
取保候审只是变更强制措施,案件还没有终结,是否有事应通过公诉人提起公诉,法院开庭,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辩护,法院判决生效才能确定。因此,单纯的只是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的,并不能判断出被取保候审人日后是否有事。
三、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4、取保候审的期限。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需要说明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强制措施中的一种,即使被羁押的人获得了取保候审批准,此时尚无法判断其是否犯罪,需要进行处罚。因此并不能说获得了取保候审后就没事了。
综上所述,针对打架斗殴拘留15取保候审有什么用的问题,广大群众可以知道相关法律法规是具有两面性的,具有保护和制约相关嫌疑人的安全与自由。同时在进行取保候审之前,应当明确相关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最后取得取保候审。更多内容请关注本站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共场合进行您斗殴滋事的是情形严重情况实行相应的法律手段。其中就有拘留进行取保候审的办法,那么打架斗殴拘留15取保候审有什么用呢?从当事人角度来看是最大限度上保护犯罪嫌疑人的权益,同时也是为防止其逃避侦查等刑事事务的有效办法。
综上所述,针对打架斗殴拘留15取保候审有什么用的问题,广大群众可以知道相关法律法规是具有两面性的,具有保护和制约相关嫌疑人的安全与自由。同时在进行取保候审之前,应当明确相关程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最后取得取保候审。更多内容请关注本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检察机关不予批捕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一、检察机关不予批捕的情形具体有哪些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类型及公安机关依法应相应采取的措施。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
·一、如果交通事故协调不了对方全责怎么办?
一、如果交通事故协调不了对方全责怎么办?如果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且协调不了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
·工伤认定不通过原因有哪些?
工伤认定不通过原因有哪些?(1)对于工伤认定未能提交充分资料,同时在行政机关发出补正通知书后规定时间内未能做出补正的,工伤认定机关理应不受理。(2......
·农村土地确权地少了怎么办?
农村土地确权地少了怎么办?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二条: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确权......
·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
在我国如何推翻土地使用证在我国,土地资源是具有战略性的意义的,土地资源不仅对于一个国家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并且对于个人来说,土地也......
·离婚诉讼经过的程序是怎样的
?夫妻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在这种情况下都是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来办理离婚手续的。当然了,您也都知道不同离婚方式下的程序是不同的。今天,......
·征地工作程序步骤有哪些
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一)预征告知。(二)现状调查及确认。(三)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五)征地的审核、......
·精神病人监护权变更需要多久?
精神病人监护权变更需要多久?监护权变更的时间法律暂无明确规定,满足监护权变更条件的,可以变更监护权。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
·一、 签劳动合同但没买社保吗?
一、签劳动合同但没买社保吗?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从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关系,一个月订立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