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构成工伤须具备哪些条件

构成工伤须具备哪些条件
  (1)工伤必须有人身伤亡的客观结果。(2)受到人身伤害的人必须是与企事业单位有合法的劳动关系,既是企业的合法职工。这里的合法劳动关系包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具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关系。没有单位归属的无业人员或者是没有雇工的从事个体劳动的农民、小商贩、没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一般不会存在工伤问题,对非法雇佣工人的,其相关赔偿问题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比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3)工伤必须是在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原因而引发的对职工的生命健康权的损害。(4)工伤必须是在法定条件和状态下发生的伤害。现有的法律一般都规定了在什么情况下所受到的伤害构成工伤,在什么情况下所受到的伤害不属于工伤;并且规定了在哪些情况下具备什么样的条件的伤害属于工伤。判断是否属于工伤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行事,这是由工伤的法定性决定的。
  二、哪些情况不得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职工因犯罪活着违反治安管理伤亡,自然是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不得认定为工伤。(2)醉酒导致伤亡的。职工因醉酒而伤亡,也与履行工作职责无关,即使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也不得认定为工伤。(3)自残或者自杀的。这种人身伤害是行为人自己的责任,不能认定为工伤。希望这些内容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现实生活中,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所受的伤一般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不过,如果您所在单位拒绝承认您的受伤情形属于工伤时,您就需要收集好证据材料向有关机构申请工伤认定了。在进行工伤认定的过程中,如果您有遇到任何问题,都不妨向劳动争议方面的专家律师咨询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起诉名誉权的步骤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起诉名誉权的步骤流程是怎么样的?1、当事人起诉,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


·行贿受贿1000元犯罪吗?
      一、行贿受贿1000元犯罪吗?属于犯罪,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


·涉外委托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
      涉外委托商标侵权的行为有哪些(1)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近似的商标;(3)在类似......


·假释向哪个部门申请2023
      一、假释向哪个部门申请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假释条件的,裁定......


·单位犯罪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在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位为了自身的经济效益,牟取巨额利润,会不惜走上犯罪的道路。单位犯罪的社会危害性是比较大的。而既然构成了犯罪,自然也就会......


·什么条件允许男人离婚后不探视孩子?
      我们都知道在夫妻双方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大部分的孩子都是归母亲抚养,而父亲探视孩子既是履行法律的义务又是体现父爱的形式,那在什么情况下,是要剥......


·企业要在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相信您都知道,对于企......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国有企业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一般来说,国有企业是由国家控股的,但近年来,进行国有企业改制,允许其他企业或者个人进行融......


·试用期主动离职可以领工资吗?
      试用期主动离职可以领工资吗试用期内,员工自离有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三天自动离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工资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其工资的,......


·一、醉驾一定吊销驾照吗,会有什么后果?
      一、醉驾一定吊销驾照吗,会有什么后果?醉驾一定吊销驾照,会造成的后果包括: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
      独生子女费发放标准1、属于职工和城镇居民的,从发证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保健费十元,并可给予适当奖励;2、独生子女保健费和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