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醉驾监控会受到什么处罚?

醉驾监控会受到什么处罚?
  
  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
  
  第九十一条第二款,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第四款,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第五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3、相关司法解释对醉驾的处罚
  
  《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一)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二)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三)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四)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五)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六)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七)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八)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四、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综上所述,关于醉驾监控,会受到什么处罚我们已经为您解答了,如果发现了醉酒驾驶的行为一定要制止,身边的朋友喝酒了之后也要尽量的劝他们不要开车,醉驾是一种危害自己生命安全的行为,当然,只是饮酒驾驶的行为虽然不会构成犯罪但同样是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机构可以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有什么职责?
      什么机构可以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有什么职责?一、什么机构可以为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只有中国证券业协会可以为公司债权受托管理人。发行公司债券的......


·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哪些
      要想开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的,当然除了要符合《公司法》中规定的设立公司的条件之外,由于具体涉及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此同时还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一......


·诈骗案取保后微信可以登录吗?
      诈骗案取保后微信可以登录吗?一、诈骗案取保后微信可以登录吗?诈骗案取保后微信可以登录,具体是否可以登录可以询问办案机关,一般手机不是作案工......


·男方出轨需要什么证据?
      男方出轨需要什么证据?一、男方出轨需要什么证据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另一方与第三方之间的通信、电子邮件或聊天记录保证不变。如果法庭接......


·司法实践中一手房网签可撤销吗
      司法实践中一手房网签可撤销吗一、司法实践中一手房网签可撤销吗?网签合同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撤销,以下8种情况可撤销网签:第一种:信息录入错......


·诈骗数额巨大是多少年?
      结合我国法律中的规定,诈骗罪的量刑主要是根据数额的标准、具体情节确定的,而这也刚好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其中以犯罪数额来对罪犯判刑处罚的时......


·一、 一次性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吗?
      一、一次性抚恤金可以作为遗产吗?一次性抚恤金不可以作为遗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职工,因公负伤被确定为残废、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能......


·公司降职降薪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
      公司降职降薪需要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吗?公司正式录用劳动者后,需要就具体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期限等以书面形式确定下来。但是,有公司安排劳动......


·做他项权证要多久?需要什么手续?
      现实社会中,没很多人选择了按揭贷款进行房子的购买,这种现象已经成为市场中常见的现象。银行按揭贷款的实质就是购房者将房产证最为抵押物,而拿到银......


·第三次起诉离婚有新情况可以不受时间规定吗?
      第三次起诉离婚有新情况可以不受时间规定吗如果从第二次判决不准离婚的判决书生效时起算,间隔时间为6个月。起诉离婚程序怎么走1、写民事诉状,第一部......


·扣工资应找什么机构可以投诉?
      扣工资应找什么机构可以投诉?一、扣工资应找什么机构可以投诉?用人单位存在克扣工资的行为,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