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致人一级伤残要如何处罚

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在造成了他人一级伤残的情况下,此时的损害结果都是十分严重的,毕竟一级伤残是除死亡外最为严重的损害结果了。行为人一方面来承担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也是要受到处罚的?那通常情况下致人一级伤残要怎么处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致人一级伤残要如何处罚
  根据《人体重伤鉴定标准》(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0年3月29日 司发[1990]070号)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致人一级伤残已经构成刑事案件的重伤结果,要根据具体的犯罪行为由人民法院定罪量刑。比如故意伤害致人重伤,要处以三年以上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是强奸致人重伤,要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故意伤害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一)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其中,已满14周岁末满16周岁的自然人有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行为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不满18周岁不能成为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根据,只能构成法定的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一个量刑情节。(二)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事先对于自己的伤害行为能给被害人造成何种程度的伤害,不一定有明确的认识和追求。无论造成何种程度的结果都在其主观犯意之内,所以,一般可按实际伤害结果来确定是故意轻伤还是故意重伤。故意轻伤的犯罪还存在犯罪未遂问题。但对重伤意图非常明显,例如企图严重毁容,并已着手实施的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即使未造成任何实际伤害,也应按故意重伤罪 (未遂)定罪量刑。(三)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应注意的是,本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因此,故意伤害自己的身体,一般不认为是犯罪。只有当自伤行为是为了损害社会利益而触犯有关刑法规范时,才构成犯罪。例如,军人战时自伤,以逃避履行军事义务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4条追究刑事责任。(四)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就算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了,这个时候的起刑点为3年有期徒刑,而要是以极其残忍的手段导致他人一级伤残的话,那么最高可以对行为人判处死刑。要注意的是未成年人有这一行为的,根据规定最终也是不得适用死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在当今社会未成年怎么贷款
      贷款其实简单的说法就是有利息的借钱,其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申请的。同时贷款也是需要贷款人具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以及偿还能力。那么在我国......


·非法集资的定义金额是多少?
      如今非法集资犯罪猖獗,不少人被骗。当然,并不是所有的不合法的集资都构成非法集资,按照非法集资的定义,只有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才能认定为非法集资......


·国庆后三天加班工资怎么算?
      国庆后三天加班工资怎么算?按照规定,国庆共放假七天。这七天,只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调休。因此,劳动者在前三天法定假日上班,用人单......


·轻微伤司法鉴定标准是怎样的?
      当我们的身体在事故或者其他外力条件下遭受到一些轻微损伤的时候,我们需要进行轻微伤司法鉴定,以此来作为维护自己生命健康权的依据,那么轻微伤司法......


·行政强制执行前的通知规定是什么?
      行政强制执行前的通知规定是什么?一、行政强制执行前的通知规定是什么?行政强制执行前的通知规定是必须要通知当事人,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之......


·夫妻三年分居自动离婚吗
      夫妻三年分居自动离婚吗分居,不管时间多长,都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婚姻关系只能通过离婚登记或者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方式解除。但是,按照婚姻法的规......


·我们在购买新房之后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呢,这个时
      我们在购买新房之后怎么才能证明房子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呢,这个时候相关的证件就要发挥作用了,这些证件是证明房屋所有人的凭证,那么到底个人购买房子......


·银行贷款合同丢失怎样补办
      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丢了,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让银行重新给您一个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您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


·检查阶段罪轻辩护书该怎样写
      一,检查阶段罪轻辩护书该怎样书写1、事实方面2、证据方面3、适用法律方面4、起诉量刑方面二、在刑事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能做些什么?......


·劳动合同的忠实义务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所有的用人单位其实都非常注重员工的忠实度的,这一点从各公司对于老员工的福利待遇上就可以体现出来的。如果员工本人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却在......


·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什么样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一般就是认定为夫妻个人财产。然而,根据我国《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