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根据相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有什么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公司的注册资本对于一个公司的发展来说是必不可少的,比如说在公司成立的时候,注册资本,必须要达到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当然也可以进行增加注册资本,很多人想要了解一下,根据相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有什么用?
  
  一、根据相关规定增加注册资本有什么用?
  
  在我们国家增加注册资本,实际上就是将公司可以支配的资本总额数量提高了,所起到的作用,无非就是告诉您,企业能够承担的风险提高
  
  1、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也就是,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关于公司股东(发起人)应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出资,投资公司在五年内缴足出资的规定;取消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应一次足额缴纳出资的规定。转而采取公司股东(发起人)自主约定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并记载于公司章程的方式。
  
  2、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对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有另行规定的以外,取消了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分别应达3万元、10万元、500万元的限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以及货币出资比例。
  
  3、简化登记事项和登记文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出资额、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登记事项。公司登记时,不需要提交验资报告。
  
  二、企业注册后注册资本可以依法变更,依据有哪些?
  
  1、《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九条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注册资本实际上在一个公司当中,它就意味着公司,实际上所拥有的资本总额,对于其他的合作单位来说,可能别人就更愿意跟他一起合作,因为,注册资本越高,那么相应的风险承受能力也越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规定有哪些
      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版的规定有哪些?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有哪些?建筑电气工程施工现场的质量管理,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地......


·如何建立工程质量管理的整体架构?
      如何建立工程质量管理的整体架构?尽管大多数的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都会遵守既定规定法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但是在现实生活中,质量安全事故......


·解除合同律师函范文
      解除合同律师函范文解除合同律师函范文致:主题:关于终止合作合同后协商结款之事宜的函页数:3页日期:2011年12月1日编号:2011-050尊敬的......


·在我国醉驾驾照被吊销五年后怎么再领取?
      在我国醉驾驾照被吊销五年后怎么再领取?醉驾驾驶证被吊销五年只能五年后再重考。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依法被吊销驾驶证的,5年内不得重新申领;因醉酒驾......


·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有什么权利义务
      为更好地管理和规范公司,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我国国家制定公司法是最有力的办法。其中就公司法人代表有详细的说明。那么,公司法总则中公司法人代表......


·借钱微信转账记录算证据吗
      借钱微信转账记录算证据。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但是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


·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
      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没有合同投资中途撤资违法吗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判?
      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怎么判?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是什么
      离婚析产房子过户程序是什么?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房产登......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
      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一、什么情况下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1、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另行起诉。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


·差银行信用卡钱还不上怎么办?
      差银行信用卡钱还不上怎么办?1、使用最低还款额功能。每家银行都会个有最低还款额功能,只要还上这最低还款额,银行不会收取滞纳金,也不会影响个人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