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

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各种类型的工程正在筹备或施工中,但是遇到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这一问题,很多人由于专业知识储备不足又缺乏经验而显得措手无错。那么对于债务纠纷的工程,该如何规避潜在的风险?今天,的我们就问您来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
  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
  
  (一)分包商应避免签署替总包商向业主开立保函的合同。
  主承包商的作用类似国际工程承包项下类似的代理投标,实际承包商要尽量争取与业主直接签合同,其与投标代理的代理费另外结算;或以实际承包商和当地投标代理的组成的联合体名义与业主签合同。在签订分包协议的情况下,也应坚持分包商直接向总包商开保函。若总包商执意要求分包商按其分包比例向业主提供反担保,则可反过来要求总包商向分包商出具付款保函。
  (二)如果分包商迫不得已为总包商向业主开立了预付款和履约保函,在预付款保函中应规定:
  1、预付款保函必须于收到业主支付的预付款后才生效;2、保函金额递减条款,保函金额随着预付款归还进度或时间递减(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3、失效条款,规定具体的失效时间或失效事件(以二者中较早者为准)。履约保函的索赔文件中,应规定提交受益人的索赔声明,并说明申请人的违约事实;同时也应规定保函金额递减的条款。如分包商为总包商向业主开立的保函提供了反担保,应在反担保索赔条款的声明中加具‘inconformitywiththetermsofyourguarantee’之类的限定,即要求担保人至少声明:①收到受益人索赔;②索赔符合保函条款。这样,担保人必须确定其收到的索赔至少在表面上真实有效,才可以据以向反担保的担保人提出索赔。担保人书面索赔声明的规范化,可以给反担保人依据保函条款抗辩反担保下索赔提供依据。另外一个重要的风险防范措施是,本着风险共担的原则,分包商不能为总包商向业主开立的保函提供全额反担保,应要求总包商自身向业主承担一部分担保责任。这样,万一因分包合同纠纷导致分包商无法继续履约,总包商由于自己承担了一部分担保责任,也会积极寻找其他途径继续履行其与业主之间的合同,而一旦该合同如期完成,则业主也就失去了在银行保函项下向分包商索赔的事实依据。保函开出之后,分包商要重视对保函的后期风险管理,重点是按照保函约定的条件,及时搜集并向担保银行提供保函金额递减或失效的文件证明,使保函风险逐渐减少。
  (三)分包合同以提供设备为主,并附带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支付结算方式的风险防范措施。
  当分包商的分包责任以提供设备为主,并附带提供安装、调试等服务时,应注意预付款保函和主承包商的支付结算方式相匹配。例如,当结算方式为:合同金额30%以预付款结算,剩余70%以主承包开立的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结算,分包商应注意在分包合同中开立预付款保函和信用证的先后时间顺序。分包合同应规定主承包商开立合同金额70%的信用证在先,支付30%的预付款在后,而不是相反。如果分包商不注意这一点,而要求主承包先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而后开立70%的信用证,那么则意味着签订分包合同后,分包商应首先开出30%的预付款保函,而该预付款保函往往是以供货人完成发货责任为失效条件的。分包商虽然提前收到了30%的预付款并安排生产,但如果主承包商迟迟开不出70%的信用证,那么分包商到了发货期仍然不能如期发货,则会由于没有完成供货责任而面临预付款保函被没收的风险;如在没有信用证的情况下强行发货,又会面临收汇风险,境地十分尴尬。由此可见,“债务纠纷的工程怎么规避风险”这个问题相对而言比较复杂,但又极为重要,这对每一个工程的顺利发展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也是如此,因此弄清楚这个问题也是十分必要的。为了规避风险带来的损失,专业的建议是必可少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2023刑事罚金在什么地方交
      刑事罚金在什么地方交法院判决时所处的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


·一、妻子死后岳父岳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不?
      一、妻子死后岳父岳母有分割财产的权利不?可以,妻子去世后先进行财产分割,分割后属于妻子的财产是遗产,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分配。夫妻共有财产中......


·遗嘱继承适用代位继承吗
      在法定继承中,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遗产。那么遗嘱继承适用代位继承吗?根据遗嘱形式不同,遗嘱订立的方式也不同,如......


·我国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是指什么
      您对于劳动关系普遍的认知可能就是,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以后,就正式的发生了劳动关系。但是如果劳动关系没有法律的保护的话,肯定就是属于一个......


·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清算设置有哪些
      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清算设置有哪些一、破产清算要多少时间企业破产清算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并非法律遗漏,而是因为企业破产的情况很复杂,......


·安徽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安徽交通事故十级伤残赔偿标准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


·2023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是多少?
      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是多少?新交规酒驾和醉量刑标准:饮酒驾驶为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


·上诉好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好
      现代社会对于离婚也并不是很陌生,那么上诉好还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好?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做出调节,若在法院调节不好的情况下会再做出判决,第二次起诉......


·社区戒毒是否行政强制措施
      社区戒毒是否行政强制措施一、社区戒毒是否行政强制措施?强制隔离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禁毒法》规定,“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


·开设赌场罪的追诉期是多久
      一、开设赌场罪追诉期是多久追诉时效的期限是根据各种犯罪法定刑的轻重,分别规定长短不一的追诉时效期限: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


·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区别是什么
      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区别是什么一、公诉案件自诉案件区别是什么1.定义不同:①自诉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直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