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属于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中造成人员死亡的情况其实并不少见,而此时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害情况不同,也可以对交通事故做出划分。在不同的情况下,自然对交通事故的定性也是不一样的。那其中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属于刑事责任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交通事故造成死亡属于刑事责任吗
  
  交通事故造成死亡一般是属于刑事责任吗?答案是肯定的。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刑事责任有:
  
  1、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
  
  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受害人死亡的,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赔偿项目应当按照实际情况确定,并一次性结算费用。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对不满十六周岁的,年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对七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均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生活困难补助标准计算。对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抚养到十六周岁。对无劳动能力的人扶养二十年,但五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最低不少于十年;七十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对其他的被扶养人扶养五年。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5、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相关规定计算,按照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分担,但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得超过三人。
  
  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牲畜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折价赔偿。
  
  此时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经过相关的认定之后,才能知道此时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如果无法认定构成犯罪,那肯定也就不能按照《刑法》中的规定来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有权实施行政处罚类办理机构包括哪些?
      行政处罚是对尚未构成犯罪的人会组织给予行政制裁的行政行为。主要目的是惩戒违反行政法规的公民或其他组织。行政处罚是一种具有制裁性的行为。那么,......


·最新江西省井冈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江西省井冈山市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关于开展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工作的通知》,由省国土资源厅统一印制下发,自2015年10月1日起......


·外地人北京买房资格是如何规定的?
      实际中,很多人在北京奋斗多年,生活基本稳定下来后,一般都会选择留在北京,并且买房安家落户,但是由于自身是外地人,户口不在北京,买房就会受到相......


·公司拖欠工资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公司拖欠工资该找哪个部门投诉建议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和投诉,催讨被拖欠的工资。拖欠工资可以选择通过提起劳动仲裁维权。《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


·小车的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多少钱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交强险。交强险是国家规定必须购买的保险,它是强制性缴纳的,它的保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那小车的交通事故......


·惯偷数罪并罚怎么判刑?
      惯偷数罪并罚怎么判刑?惯偷属于多次盗窃,一般应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数额巨大,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可以出租的房屋要符合什么条件
      有的人想要将自己空闲的房屋出租给他人,但此时却不知道自己的房屋是否能够进行租赁,要是违反了国家规定进行租赁的话,则就有可能承担不利的后果。那......


·著作权转让协议应包含的条款是什么?
      1、作品的名称。2、转让的权利种类、地域范围和期间。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在我国拟制血亲可以结婚吗
      一、拟制血亲是否可以结婚对于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我国没有明确规定。但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


·取保候审的都是缓刑吗
      不是。取保候审是一种强制措施,与能否判缓没有必然的联系。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只要允许办理了取保的,一般都是判处缓刑、拘役或管制的(但不绝对)。......


·关于征地补偿的对象是谁?
      关于征地补偿的对象是谁?发放补偿的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具体情况如下:(1)实行统一安置的,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归该集体经济组织。放弃统一安置,实行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