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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

说到辩护,那么肯定就是刑事案件进入的审理阶段。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被告人符合条件的话,则可以由人民法院进行指定辩护。那具体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呢?这要具体分为应当指定辩护与可以指定辩护。我们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指定辩护是当刑事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在遇有法定情形时,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被告人进行的辩护。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审判阶段,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一、可以指定辩护的情形
  
  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另外,最高院规定了以下七种情形可以为其指定辩护人:
  
  1、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经济困难标准的;
  
  2、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庭经济状况无法查明的;
  
  3、本人确无经济来源,其家属经多次劝说仍不愿为其承担辩护律师费用的;
  
  4、共同犯罪案件中,其他被告人已委托辩护人的;
  
  5、具有外国国籍的;
  
  6、案件有重大影响的;
  
  7、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的。
  
  二、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
  
  2、被告人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的;
  
  3、被告人是未成年人的。此处未成年人,是指开庭时是未成年人,犯罪时是未成年人,而在开庭审理时已经满18周岁的不包括在内;
  
  4、被告人是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
  
  三、指定辩护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为经济困难或者其它原因无力聘请辩护人的,可以由司法机关代为指定辩护人。指定辩护人一般要考虑三个方面的因素:一是案件的复杂程度;二是案件的严重程度;三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行辩护的能力。
  
  我国的指定辩护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被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而且应当是依法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
  
  从上文来看,指定辩护的情形有哪些?具体在指定辩护中,分为了应当指定辩护与可以指定辩护两种情况,不同的情况下法律规定的适用情形是不一样的。因此,也不是说任何一个被告人都能够由人民法院指定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的。实践中,一般都是由被告人本人或其近亲属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当然关于指定辩护,还有适用范围的要求,通常只适用于审判阶段,被指定的辩护人只能是律师。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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