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结婚证的登记程序

结婚证的登记程序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结婚登记程序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无结婚证能医院能生育吗,无结婚证不在法律保护的婚姻范围内。
  二、生孩子在医院需要哪些材料
  预产期要到了,准备去医院生孩子的准妈妈应该做那些准备,都要带那些东西呢?作为过医院护士的我为您准备了资料!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用钢印。若结婚证丢失了可以前往民政局申请补办。现金和医保卡(顺产1500—3000元;剖腹产5000—7000元,看具体项目和医院等级);证件类:医保卡(如果有)结婚证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围产期检查资料。生小孩没有规定要结婚证,需要孩子父母出具身份证,到医院办理生孩子手续,生育完毕子女,凭孩子父母身份证,在医院产科申请办理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无结婚证能医院能生育吗,这个是可以的。生活中各种事情都有可能出现,孩子是无辜的的,无结婚证能医院能生育吗,这个是没有问题的,因为不管合法不合法,医院都是保护生命的,拒之门外就等于亲手扼杀生命,这是不人道的,也是不合法的。但是还是呼吁您应按照规定,先领结婚证成为夫妻后在考虑生孩子,具体咨询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逃逸商业险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一、河南省交通事故逃逸商业险需要支付赔偿金吗?1、河南省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若是为车辆够买了商业险的驾驶员逃逸,保险公司若是不仅对投保人说明了免......


·派出所立案后多久抓人?
      派出所立案后多久抓人?一、派出所立案后多久抓人这个问题比较宽泛。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


·诉讼时效中止定义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止定义是什么?一、诉讼时效中止定义是什么?诉讼时效中止定义是: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


·民法总则违反集体利益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民法典违反集体利益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行为,是行为人双方共同合谋进行的,以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


·刑法条文
      刑法条文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


·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
      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一、职工因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


·遭遇了网络诈骗如何报案?
      遭遇了网络诈骗如何报案?网络是把双刃剑。在互联网经济发展的如火如荼的今天,一种新型的诈骗手段:网络诈骗正在全国蔓延。很多人对于受骗后不清楚该......


·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起诉分割财产吗
      一、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起诉分割财产吗?协议离婚财产分割不公平可以起诉分割财产,若一方主张撤销离婚协议重新进行财产分割,需要提供证据证明......


·离婚有俩种方式
      离婚有俩种方式,一种是协议离婚,另一种是起诉离婚,那么,起诉离婚状范本是怎样写的,对于离婚范本问题,首先是依据有关规定之后在寻求律师事务所的......


·法律上规定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
      法律上规定要约在什么时候生效?法律上规定要约的生效时间是: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我国《合同法》第16条规定,“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可见我......


·高速倒车追尾刑事责任是怎样划分的
      一,高速倒车追尾刑事责任是怎样划分的1.责任判定:即便是前车紧急刹车,无论如何,后车都应该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一旦发生追尾,后车是要担责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