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随着人们物质水平的提高

随着人们物质水平的提高,汽车几乎成了每个家庭必不可少的交通工具,然而汽车的普及带来的不仅仅是交通出行的方便,还有一系列弊端,比如交通事故的多发。这类事件的发生一方面有自己的原因,另一方面还有他人的不当行为,那么,我撞了人要给误工费吗,怎么处理。1、营养费以医院的已经为准;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起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交通事故误工费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 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其它各项赔偿费用的标准是: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2.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6.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参加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比照上述规定计算,但不得超过三人。因交通事故损坏的车辆,物品、设施等,应当修复,不能修复的折价赔偿。但是由于工作的差异性,导致误工费的结算需要结合受害人的职业特性,因此这类问题的解决还是存在一定的麻烦性。当我们在实际生活中遇到此类情况时,更多的不是考虑如何躲避责任,而是积极承担相应的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二审中上诉改判的机会大吗?
      审中上诉改判的机会大吗?改判也是要看原因的,开始二审的原因也是有很多的,也不一定就会改判的,除了有新的证据能改变原判外还要看法庭对其案件的审......


·被告人某某具有从轻处罚情节。 首先
      被告人某某具有从轻处罚情节。首先,被告人某某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明知被害人报案,没有离开或者试图离开,而是选择在现场等待,直到民警到场将被告人控......


·刑事裁定书(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用)
      法院诉讼文书样式21    (××××)×刑核字第××号    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


·起诉离婚男方无过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起诉离婚男方无过错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就我刚发的规定,如果起诉离婚,男方没有工作的话,那么离婚的财产判决,就按照法律规定的来进行,如果有工作的......


·提供场地赌博刑事拘留多久
      为赌博提供场所一般会给予五日以下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另外,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具体表现在:第......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在为人们提供证明文件时,如果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可能会涉及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根据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当事人会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许多人......


·南通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
      五险一金这个概念想必您都有听说过,但是,对于很多刚上班的朋友们来说,可能对与五险一金的相关事情存在疑惑。尤其是缴费的比例问题。弄清这些问题是......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试用期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有试用期吗而《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说:“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贯彻......


·撞伤一人交通肇事负什么责任?
      撞伤一人交通肇事负什么责任?一、撞伤一人交通肇事负什么责任?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


·公司债券交易规则是怎样的?
      公司债券交易规则是怎样的?债券,有不同的分类,不同的分类,收益不同,交易规则也不同。市场有一定的规律,加入市场,那么就要遵循规律。有些既定规......


·销赃罪量刑标准2023
      在明知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然替他人进行转移、收购、销售等的,那一般会被认定为销赃罪。这个时候,肯定要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么根据我国《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