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什么是刑讯逼供罪转化犯

刑讯逼供罪主要发生在司法工作人员之中,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并不常见,但是对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会造成伤害,如果致人伤残、死亡,就会依照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从重处罚,也就会形成刑讯逼供罪转化犯,那么怎么会造成刑讯逼供罪转化犯?
  
  一、转化犯,是指在非法行为(含违法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实施过程中或者非法状态的持续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方法或者后果等转化条件,而使违法行为转化为犯罪或者是轻罪行为转化为重罪,并以转化后的犯罪或重罪进行定罪处罚的犯罪形态。
  
  此处的立法理由主要是:看构成该罪的暴力程度是否足以囊括故意致死和故意致人重伤的暴力,如果其规定足以囊括,一般是不会存在转化犯的。刑法中很多罪名对暴力程度都有细致的划分,比如上述的刑讯逼供罪,其暴力程度只囊括轻伤,又比如277条的妨害公务罪,其暴力程度也只是到轻伤。再如绑架罪,其暴力程度囊括到了致人死亡,所以不存在转化犯的情形。当然,暴力程度只是划分的一个最主要的标准,有的情况下可能还要结合主观罪过的内容进行划分是否存在转化犯。暴力程度也是划分民事和刑事的一个重要界线。
  二、刑讯逼供是有转化犯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七条 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刑讯逼供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触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法律规定从重处罚。暴力取证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指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司法工作人员,即有侦查、检察、审判、监管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证人证言的目的。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司法机关工。
  
  刑讯逼供在我国是严厉禁止的,如果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刑讯逼供构成犯罪,按暴力取证罪论处,那么在此时司法工作人员就变成刑讯逼供罪转化犯。如果想要了解更多的关于刑讯逼供罪的内容,可以访问相关的法律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专利纠纷海事海商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
      专利纠纷海事海商案件由哪个法院管辖?对于人民法院的管辖问题,我国法律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是那些并非法律专业的人如果没有专门的研究的话,是......


·签订合同后,一般多少
      签订合同后,一般多少天开始施工很多时候,合同履行方不知道该从什么时间开始履行合同的义务。其实这个并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开始施工就是指履行合同......


·在网上发布拖欠工资公司名称算违法吗?
      网上发布拖欠工资公司名称算违法吗?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


·单位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什么
      每个罪名其实都是有相应的主观方面要求的,而要是在实施了犯罪行为的时候,发现其实行为人主观上面并不符合此罪的要求,则也是不能认定构成犯罪的。那......


·轻伤和解40万还会被判刑吗?
      轻伤和解40万还会被判刑吗?轻伤案在法院调解成功后还要判刑的。故意伤害致人轻伤的,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可处三年以下有期、拘役或管制。如果在......


·交通肇事案件缓刑的适用
      缓刑是对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犯罪分子,犯罪后具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而不予以关押的刑罚适用方法。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


·拿刀聚众斗殴,致人重伤怎么处罚?
      我们知道,如果聚集多人在一起斗殴,会以聚众斗殴罪定罪处罚,但是如果在斗殴过程中,行为人拿刀导致他人重伤的情况下,你知道这种行为下又应该如何对......


·法院支持什么情况下离婚分居
      有的夫妻是通过分居的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的。当然,此时一般也是向法院起诉离婚。那么严格来讲,法院支持什么情况下离婚分居呢?也就是说符合哪些情形......


·被告人最后陈述
      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这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诉讼权利。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被告人最后陈述也是法庭审判中......


·合同到期终止函怎么写?
      现如今大都是一合同的形式确定两者的合作关系,以及双方的利益和权力责任的划分关系,同时也只有签订合同才会有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合同,那么两者之间......


·在我国社保局能做工伤鉴定吗
      在日常生活当中,您在选择维权的方式上是有多种方式的。比如我们遭受工伤的时候,一方面可以请求权威的鉴定机构做工伤鉴定,另一方面也可以申请社保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