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传销罪金额立案标准是多少?

组织传销罪是以组织、领导参与传销人员来作为立案标准的,并不是以金额来作为立案标准。法律中规定组织、领导非法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并且层级三级以上的,就应当立案追诉,金额不作为立案标准。情节较轻的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将会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传销罪立案标准是多少?传销不是按多少钱立案的,而是根据组织人数和层次作为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七十八条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涉嫌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对组织者、领导者,应予立案追诉。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本条所指的传销活动的组织者、领导者,是指在传销活动中起组织、领导作用的发起人、决策人、操纵人,以及在传销活动中担负策划、指挥、布置、协调等重要职责,或者在传销活动实施中起到关键作用的人员。根据《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故对专门从事传销行为的公司,依照司法解释的规定,不以单位犯罪论处,而对其组织者和主要参与人以自然人犯罪定罪处罚。其实传销罪之所以要被刑法所规制是因为其性质存在对人的思想以及人身造成很大的不利影响而间接损害了公众的利益,尤其是那些吸纳了众多成员进行传销的情况更加容易引起社会的恐慌。组织或领导传销人员如果达到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不论金额多少,都应当立案追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是什么?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是什么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方式主要是什么?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一)发起设立又称“同时......


·他项权证解押民间需要携带什么资料
      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建立统一的不动产抵押登记制度是很有必要的,现在房管部门就是为了方便于我们查询房产的抵押登记信息,所以他项权证作为不动产抵押的......


·商标的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商标的侵权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


·非婚生子女监护权是怎样规定的(一)非婚生子女监护
      非婚生子女监护权是怎样规定的(一)非婚生子女监护问题相对于婚生子女而言,非婚生子女的监护问题更为复杂。由于非婚生子女生父母婚姻关系的欠缺,其父......


·被执行人恐吓申请执行人怎么办 一、被执行人恐吓申请执行人
      被执行人恐吓申请执行人怎么办一、被执行人恐吓申请执行人怎么办?被执行人恐吓的话可以到公安机关报案,恐吓他人是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


·诈骗罪减刑条件都有哪些 哪些罪犯会被限制减刑
      有些犯诈骗罪正在监狱服刑的罪犯,也想要为自己争取减刑,这样可以少坐一段时间的牢。于是就会问诈骗罪减刑条件有哪些,但其实我国法律中对罪犯的减刑......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实践中,以下与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有关的六个问题需要明确:1、父母无力抚养幼年时的子女......


·监护人的职责包括哪些?
      我们都知道,未成年人因为心智的不成熟,没有办法为自己提供舒适而安全的生活环境,无法为自己的行为进行负责,因此,国家规定未成年人必须要有监护人......


·公民身后遗产指的是什么?
      公民身后遗产指的是什么?一、公民身后遗产指的是什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遗产范围包括下列财产:(1)公民的收入;(2)公......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
      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一、开药店需要什么手续,要准备哪些资料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开办药品经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


·经营不善公司倒闭工资怎么办?
      公司在设立之后,如果经验不善,将极有可能倒闭,此时经营不善公司倒闭工资怎么办?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若公司没有能力偿还债务的,债权人的权益将不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