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增强企业的内部凝聚力

增强企业的内部凝聚力,如果只是从公司的几个高层管理人员身上入手的话根本没有任何实际性的作用,因为最基层的工作还得依靠于普通的劳动者,所以科学并且规范的劳动关系管理实际上对于任何公司来说都是一门非常专业的学问的。而且,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合同这本身也是职工自己比较关注的一件事。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合同的依据有哪些?
  
  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最迟应在劳动合同到期后的一个月内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只不过如果是公司在正常情况下不续签合同是必须要履行赔偿的义务的,因此在绝大多数的状况下,合同到期以后公司都会正常的跟职工续签,除非是职工自己想要跳槽了,不续签劳动合同也按照正常的离职流程来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借条分期欠款不还会怎么样?
      借条分期欠款不还会怎么样?借条分期欠款不还会的后果具体如下:1、借条分期欠款不还可能会被债权人起诉有凭证有借条不还如果对方起诉会面临法院后果。......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


·上海股东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
      上海股东变更流程是怎么样的?上海有限公司法人及股东变更需要的资料和流程:一、营业执照变更需要提交的材料:1、股东会决议(原股东和新股东各一份......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有哪些
      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的有哪些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


·一般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有孩子必须对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
      一般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有孩子必须对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一致的,这样婚姻登记处才会予以受理的,目前国家也是有相关的规定标准的,具体根据每个地方的......


·拘留羁押期满后会怎样处理?
      拘留羁押期满后会怎样处理?1、逮捕,事实清楚,证据充足,经检察院批准逮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2、释放,针对的是无罪或证据不足的情形,即没有证据证......


·著作权不能转让的权利是什么
      著作权不能转让的权利是什么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警察的父亲欠钱不还怎么办?
      警察的父亲欠钱不还怎么办?第一步:法院起诉,提交诉状,法院受理。第二步:法院会给被告送达开庭传票及起诉状副本,通知其开庭时间。第一次是调解。如......


·哪些情况下抢夺变成抢劫
      在我国,抢夺犯罪相比于抢劫犯罪显然是要轻一些的,不仅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在实际的处罚上面也是要轻一些的。虽然抢夺与抢劫在很多方面存在相似之处,......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可以申请再审吗?
      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可以申请再审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驳回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裁定能否申请再审问题的复函》(〔2003〕民立他字第71号):“当事......


·用人单位如何规避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
      劳动法虽然为作为弱者的劳动者规定了许多有利条款,但是很多时候因为员工的问题而导致用人单位会损失很多,就比如员工在终止劳动合同时就会向单位索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