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天津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天津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随着两区同建政策的落实和出台,旧城改建成为了城镇的主基调,特别是作为沿海城市的天津市,更是面临征用土地建房、修路等一系列变化,那么人们最关心莫过于征地补偿标准了,那么天津蓟县最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呢?请跟随一起来了解一下。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 附着物补偿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4、安置补助费
  
  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征地补偿标准
  
  1、本标准所列补偿项目为天津市常见类别和规格,确定的补偿额是重置成本价或市场价。实际执行时,若补偿项目规格与本标准一致或类似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不一致或本标准未包含的项目,各区县可通过协商或经有关专业、技术评估部门评估后,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相应补偿。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天津蓟县最新征地标准是依照国家、天津市征地标准所设立的,主要是根据地标物的价值及即将产生的价值进行补偿,不同的标的物补偿标准和价格各不相同,大都是根据市场价或成本价。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如果开车撞死人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开车撞死了人,是需要负刑事责任的。根据我国的《交通肇事罪》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因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法规,从而发生了重大的交通事故,致使人......


·一、写离婚起诉状?
      一、写离婚起诉状有哪些注意事项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


·代书遗嘱范文中有什么内容
      若遗嘱人委托他人代自己书写遗嘱的话,这种情况就属于代书遗嘱。通常由有资格的人担任代书人,按照遗嘱人的意愿书写遗嘱内容。对于代书遗嘱范文来讲,......


·房屋拆迁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
      房屋拆迁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一、房屋拆迁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有哪些?房屋拆迁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根据20011年施行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


·女职工怀孕了能不能辞退员工
      女职工怀孕了能不能辞退员工?公司不能辞退怀孕的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


·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批捕会通知公安机关吗?
      一、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批捕会通知公安机关吗?证据不足检察院不予批捕会通知公安机关,逮捕,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逮捕并不代表撤案。......


·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吊销驾照几年
      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吊销驾照几年法律规定醉酒驾驶吊销驾照几年《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


·逆向行驶多长时间处理有关处罚是怎样的?
      逆向行驶多长时间处理有关处罚是怎样的?逆向行驶多长时间处理有关处罚是怎样的?1、醉酒驾驶机动车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15日拘留,暂扣......


·婚前财产离婚时怎样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
      婚前财产离婚时怎样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知道: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婚姻双......


·一、因工作感染血吸虫病可享受工伤待遇吗?
      一、因工作感染血吸虫病可享受工伤待遇吗?可以,享受工伤待遇的条件主要是:(1)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


·职务侵占是自诉案件吗?
      职务侵占是自诉案件吗刑事案件分为自诉案件和公诉案件,公诉案件是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法院审判的案件,自诉案件是由自诉人起诉,人民法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