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对象比较特殊,侵害的法益、造成的损害也都比较特别。但是这些特别并不会影响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成立,也不会影响公安机关开展打拐行动。行为人一旦达到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就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那么,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追诉标准是怎样的呢?下文为您解答。
  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案标准
  (一)凡是拐卖妇女、儿童的,不论是哪个环节,只要是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均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侦查。(二)在办理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中,不论拐卖人数多少,是否获利,只要实施拐卖妇女、儿童行为的,均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侦查。(三)明知是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而事先通谋,为其拐卖行为提供资助或者其他便利条件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立案侦查。(四)对拐卖过程中奸淫被拐卖妇女的;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麻醉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均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侦查。(五)教唆他人实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共犯立案侦查。向他人传授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方法的,以传授犯罪方法罪立案侦查。明知是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而在其实施犯罪后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以窝藏、包庇罪立案侦查。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追诉标准
  (一)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机关依法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以营利为目的,出卖不满十四周岁子女,情节恶劣的,以拐卖儿童罪立案侦查。(二)出卖十四周岁以上女性亲属或者其他不满十四周岁亲属的,以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侦查。(三)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出卖捡拾的儿童的,均以拐卖儿童罪立案侦查。(四)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以绑架罪立案侦查。(五)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对被组织的妇女、儿童有拐卖犯罪行为的,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和拐卖妇女、儿童罪立案侦查。(六)非以出卖为目的,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以拐骗儿童罪立案侦查。(七)教唆被拐卖、拐骗、收买的未成年人实施盗窃、诈骗等犯罪行为的,应当以盗窃罪、诈骗罪等犯罪的共犯立案侦查。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司法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对罪与非罪、本罪与他罪的界限,特别是拐卖妇女罪与介绍婚姻收取钱物行为、拐卖儿童罪与收养中介行为、拐卖儿童罪与拐骗儿童罪,以及绑架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限,存在不同的认识,甚至存在错误的认识。因此,遇到这样的情况,要尽快委托专业的辩护律师进行辩护,维护自己的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一、能否以买卖不破租赁对抗执行破产?
      一、能否以买卖不破租赁对抗执行破产?不能对抗破产程序,破产企业的房屋建筑作为破产财产,必然要进行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


·离婚时的按揭房要怎么分割
      离婚时的按揭房要怎么分割1、婚前一方按揭购买房屋,婚前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婚后双方共同支付剩余房贷。这种情况,目前法律法规没有予以直接规定,但因......


·合同的履行应坚持哪些原则
      合同的履行应坚持哪些原则一、实际履行原则实际履行原则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完成合同义务的原则。1、在合同履行中,要履行标的,不能用其他......


·如果雇凶杀人怎么判刑?
      生活中人与人的矛盾不断,一些人因为矛盾纠纷便起了杀人的心思。有些人怕杀人之后会受到法律的严重惩罚,便想出了雇凶杀人的歪主意。这样既能避免亲自......


·按照我们国家现阶段的法律规定来说
      按照我们国家现阶段的法律规定来说,如果因为意外伤害而产生的误工费,你应该受到相关的赔偿,那么车被扣误工费应该如何赔偿?根据相关的规定,如果车......


·法律硕士和司法鉴定的原则
      法律行为都是要有一定的原则规范在里面的,尤其是像司法鉴定这么重要的事情更加的需要准守一定的原则和秩序,这样才可以很好的使司法鉴定行业更加的规......


·刑法量刑标准依据是什么?
      刑法量刑标准依据是什么?一、刑法量刑标准依据是什么?(1)根据基本犯罪构成事实在相应的法定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根据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


·母亲没给过一分抚养费怎么办
      一旦婚姻出现了裂痕,到了无可挽回的地步的时候,比较受到广发关注的话题就是抚养费,抚养费是一方不与孩子生活在一起,却应当尽的责任,若是孩子是与......


·在我国规定的土地使用证改名字吗?
      在我国规定的土地使用证改名字吗?在生活当中地随房走这已经成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了,当土地上面的建筑物的产权发生了转移的情形之下,实际上就意味着土......


·离婚孩子抚养费大概多少钱
      离婚是在夫妻生活实在过不下去的一个最好的做法,可是离婚是涉及到孩子的抚养权分配以及财产的分割。领养孩子的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连带债务担保期限是多长时间?
      债务的类型中包含这一种由多个债务人一起承担清偿责任的债务,而这种连带债务自然也会存在担保的现象,但是与普通的债务担保不同的是连带债务的担保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