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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问题涉嫌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受贿涉嫌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个人受贿数额的认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个人受贿数额在5千元以上的;
  
  2、个人受贿数额不满5千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因受贿行为而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2)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3)强行索取财物的。
  
  (二)单位受贿罪立案标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单位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
  
  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
  
  (2)强行索取财物的;
  
  (3)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受贿问题涉嫌犯罪,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索取他人财物,数额10万元以上,应当判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收财产,贪污数额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没收财产,贪污数额5000元,不满1万元,判处一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八十七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前款所列单位,在经济往来中,在帐外暗中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受贿论,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三百九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财物的,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受贿罪的行为方式有两种:一是索贿。即行为人在公务活动中主动向他人索取财物。二是收受贿赂。即行为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谋取的利益可以是不正当利益,也可以是正当利益。主动索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比被动受贿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
  
  综上所述,受贿问题涉嫌犯罪,受贿罪包括索贿,受贿,收受回扣,等行为,个人贪污数额5000元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应当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如果是多次贪污,数额应当累计计算,罪后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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