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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绝亲子关系能否继承遗产

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子关系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存在的,不是当事人随意说断绝就能断绝的。但实践中,有的人可能对此不是很清楚,因此就在咨询要是双方断绝亲子关系后,还能否继承遗产这个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断绝亲子关系能否继承遗产?
  根据《继承法》有关规定,血亲关系无法解除。作为被继承人的子女,属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有权起诉要求继承。
  但如果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因此,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继承人,有权起诉要求继承遗产,但法院可判决不分或少分。
   二、断绝亲子关系协议是否有效?
  我国法律目前不认可这种“断绝亲子关系”的协议,它是无效的。
  (1)我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血缘关系属于身份关系,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2)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父母和子女关系是一种血亲关系,血亲关系多因血缘关系而形成,血缘关系不能通过法律或其他手段人为加以解除。
  因此,断绝亲子关系协议不能产生法律效力,作为子女仍然有赡养父母的义务。
   三、丧失继承权有哪些情形?
  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丧失继承权,是继承人有《继承法》第七条规定行为之一,经人民法院认定并作出判决而被剥夺其继承权,这种被剥夺受《继承法》第七条严格的法定限制,除此不能使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这种被剥夺是依法强制执行的,不以被剥夺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丧失继承权可以发生后继承开始之后,也可以发生在继承开始之前,其表示的方法是以人民法院判决书的形式。丧失继承权一旦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则不能改变了。
  亲生父母之间的关系是不能断绝的,因此即使当事人之间说了断绝亲子关系,在法律上面也是无效的。因此,日后一方去世的,另一方也是能够作为其法定继承人来继承其遗产的。当然,能够继承遗产也是有条件的,首先是继承人不能具有丧失继承权的情形,不然的话,日后也是无法继承遗产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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