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遗嘱的适用情形有哪些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法律所称的“紧急情况”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形:1、遗嘱人因病危濒临死亡时,在病榻上所立的口头遗嘱。2、因自然灾害致使遗嘱人处于生命危险时,在遇难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3、在战争中遗嘱人身负重伤,生命垂危时,在战场上所立的口头遗嘱。4、遗嘱人遭遇不法侵害,生命垂危时,在遇害现场所立的口头遗嘱。5、遗嘱人在航海、航空中遇到事故,生命有危险时,在航空器或船舶上所立的口头遗嘱。但上述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时,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二、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7条第5款之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由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有效的口头遗嘱应当具备以下几个要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时刻。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3、应当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对于见证人的主体资格问题,我国继承法对此作了排除性限定。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1)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2)继承人、受遗赠人;(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4、遗嘱人要以口述形式表示其处理遗产的真实意思。上述四个要件缺一不可,不具备该四个要件的口头遗嘱当属无效遗嘱。在司法实践中,对口头遗嘱效力的认定要从口头遗嘱的四个要件上进行分析认定。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是什么”的介绍,我们了解了哪些情况下适用口头遗嘱以及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不到万不得已,不到“紧急情况”下,最好不要选择订立口头遗嘱。而一旦只能订立口头遗嘱,整个订立过程也要小心谨慎。口头遗嘱容易引起纠纷,其执行等问题也多有障碍。最好咨询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帮助你排忧解难,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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