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销案条件是什么?

行政处罚销案条件是什么?
  
  我们您都知道,当我们一旦触犯了法律,严重时会受到刑事责任等等,这些公安局都会对其立案,立案后就会一直跟随着我们的个人的档案中,这会对今后的生活以及工作都会造成很大的困扰。但是,只要是满足了一定的要求则会销案的。那么,关于行政处罚销案条件具体有什么规定呢?
  
  行政处罚销案条件是什么?
  
  (1)行政行为合法要件缺损。合法的行政行为具备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三要素,任何行政行为如缺损其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要件,该行政行为就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
  
  (2)行政行为不适当。不适当的行政行为也是可撤销的行政行为。所谓不适当,是指相应行政行为不合理、不公正、不符合现行政策、不合时宜、不符合有关善良风俗等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四)违反本法第十八条关于委托处罚的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二)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1、主要证据不足的;
  
  2、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
  
  4、超越职权的;
  
  5、槛用职权的。
  
  法律的制定,是为了希望您都可以创建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可以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好。关于行政处罚销案条件的相关规定已经在上文详细的概括出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公司对员工罚款合法吗?
      公司对员工罚款合法吗?在我国,对公民的财产行使经济处罚权的主体只能是法律法规赋予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有授权的主体,且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


·疫情期间无法还信用卡怎么办?
      疫情期间无法还信用卡怎么办?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而引起的信用卡无法按时还款,可以按照央行以及银监会《关于加强银行业保险业金融业服务配合做好新型冠状......


·一、挪车型醉驾属不属于犯罪?
      一、挪车型醉驾属不属于犯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


·认定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欺骗他人吸毒罪既遂后的量刑情况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三条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


·仲裁裁决后提出仲裁异议怎么办?
      仲裁裁决后提出仲裁异议怎么办?对劳动争议仲裁管辖权裁决异议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或者提起诉讼。对一般民事仲裁,按双方协商达成的仲裁协议选......


·离婚时工伤赔偿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时工伤赔偿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不属于。一方因工伤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亦即个人财产。这是因为一方工......


·街道办事处有权强拆吗
      没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


·在赌场放贷是什么意思?
      在赌场放贷是什么意思?由于赌博不仅容易导致妻离子散,而且极易导致社会经济秩序再到破坏,故而我国严令禁止赌博行为的出现。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依......


·2023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
      离婚赔偿条件有哪些(一)一方有过错并且过错形式是故意司法实践中,法院认定一方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其主观方面必须存在过错并且是故意。从婚姻法规......


·实名举报后立案要多长时间
      根据民诉法规定,对符合民诉法119条规定的起诉的,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


·井巷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多久?
      井巷工程质量保修期为多久?建筑工程质量最低保修期限相关规定:《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