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员工退休单位怎么补偿

员工退休单位怎么补偿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公司不给予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那么,用关于支付支付经济补偿的相关规定对照一下,就知道是否有补偿了。即《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可以看出,涉及第四十四条的只有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而没有第二项。
  
  所以,这种情况下,即不存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也不存在“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更不存在经济补偿。
  
  二、员工已经到退休年龄,但是没有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的,公司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1、法律规定: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款,即“(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但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补偿金的计算起始时间是从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生效之日。
  
  2、补偿金计算方法: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员工退休单位怎么补偿,员工退休是有退休金的,对于有参加社保的员工来说,按照社会保险的标准,每个月都能领取到退休金,对于没有参加购买这个保险的,在用人单位工作之后退休,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并且工龄越高,补偿金越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是怎样的
      进行不动产登记的,首先需要符合规定的条件,之后就是要提供相应的登记材料,然后才是说到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问题。那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究竟办理......


·节假日国庆节过路费免几天?
      节假日国庆节过路费免几天根据规定国庆节高速过路费免费时间为假日第一天00∶00开始,节假日最后一天24∶00结束。一般情况下国庆节放假时间为10月1日—......


·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的区别是什么?
      敲诈勒索罪是我国社会生活中发生频率较高的一类财产性犯罪,每年都有大量的社会青年因敲诈勒索而入狱。敲诈勒索罪和诈骗罪都是向被害人索要财物的行为......


·性骚扰属于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
      性骚扰属于违法行为还是犯罪行为?一般性骚扰属于违法行为,行政拘留最长不超过15天。如果涉嫌犯罪,应当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最长37天。最后还要逮捕、判......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通知是什么?
      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通知是什么?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通知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若干政策措施的通......


·最新的劳动法辞职规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不管是员工想要离职,还是雇主想要解雇员工,用人单位及员工都有自己一定的权利,如果存在利益上的纠纷便需要通过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劳动法辞职规......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算几个人?
      一、交通事故中误工费算几个人?赔偿的人数不应超过3个,超过3个的,也只能按照3个计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


·股权转让是否必须评估,是怎样的
      股权转让是否必须评估,是怎样的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股权自由转......


·离婚子女孩子抚养费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婚姻法
      离婚子女孩子抚养费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增加《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


·酒后无证驾驶撞人的法律规定及后果
      酒后无证驾驶撞人的法律规定及后果一、酒后驾车、无证驾驶发生交通事故撞死人,对此责任的承担应当从几个方面考虑:(一)民事责任:根据交通事故责......


·信息公开条例时效性是多久?
      信息公开条例时效性是多久?可能您都知道,为了保护我们自身的权益,我们公民有知道国家一些公开信息的权利,但是国家的信息很多,并不是所有公开信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