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
  
  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答案是肯定的。
  
  1、夫妻共同遗嘱在法律上虽未明确规定,但其仍然是夫妻双方对于共同及(或)其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行为,应受法律保护。
  
  2、夫妻共同遗嘱的订立除应遵循《继承法》关于遗嘱订立的相关要件外,还应具备:
  
  (1)双方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无效婚姻下的“夫妻”设立的共同遗嘱因不具备共同基础,所以不能设立共同遗嘱。
  
  (2)夫妻双方都具备立遗嘱的能力,任何一方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共同遗嘱无效。
  
  (3)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共同的意思表示,即夫妻二人设立该份遗嘱的目的是一致的。
  
  (4)夫妻双方不能在共同遗嘱中剥夺生存一方的遗嘱撤销权,否则就会限制生存一方自由处分其合法财产的权利。
  
  二、订立夫妻共同遗嘱要注意什么
  
  1、夫妻订立了共同遗嘱以后,仍可根据具体情况由双方或一方撤销该共同遗嘱:
  
  (1)夫妻双方或一方立共同遗嘱时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因为遗嘱并非夫妻的真实意思,所以应当允许立遗嘱人撤销,但应该通过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2)夫妻二人如果觉得有必要,可以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共同撤销先前订立的遗嘱。但如果遗嘱是经过公证的,撤销该份遗嘱应当到公证机关办理撤销手续。
  
  (3)一方撤销。订立共同遗嘱后,夫妻任何一方反悔,均可对原先所立共同遗嘱进行撤销。但共同遗嘱中明确约定撤销条件,在条件不具备时,其撤销权应受到限制。
  
  2、夫妻共同遗嘱公证:
  
  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五条规定了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共同遗嘱中应当明确遗嘱变更、撤销及生效的条件。共同遗嘱在形式和内容上若不为法律禁止,不违背公序良俗,系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构成要件的规定,认定遗嘱有效并无法律障碍。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夫妻可以订立共同遗嘱吗”以及“订立夫妻共同遗嘱要注意什么”有了更深的了解。订立夫妻共同遗嘱相较一般的遗嘱,除应遵循《继承法》关于遗嘱订立的相关要件外,还应具备一些特殊要件。订立的时候最好请专业的遗产继承律师帮忙,订立合法有效的夫妻共同遗嘱,按照自己的意志来安排身后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后如何缴费
      管辖权异议二审裁定后如何缴费法律案件的审理过程中,要按案件的性质缴纳诉讼费用。但是也有一些案件是例外的,有不需要缴纳费用的案件。管辖权异议......


·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
      行政机关信息公开的范围包括哪些方面?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的信息,政府有主动公开的义务。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信息都是被允许公开的,有一些不便于公......


·管辖权异议过期还能提出吗 一、管辖权异议过期还能提出吗?
      管辖权异议过期还能提出吗一、管辖权异议过期还能提出吗?正常情况下管辖权异议过期就不能提出了,对于确有正当理由未能在答辩期间提出管辖异议的,......


·股权转让股东会议决议的有效期是否受限
      股权转让股东会议决议的有效期是否受限?股权转让股东会议决议的有效期是不受限制的。如公司章程和股东会决议(包括以后的股东会决议),没有对股东会决议......


·故意伤害罪校园欺凌算吧?
      故意伤害罪校园欺凌算吧?校园欺凌算故意伤害罪,对于校园欺凌行为造成被害人出现轻伤以上伤情的,并且欺凌人有刑事责任承担能力的,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看具体情况定。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


·犯罪既遂类型都有哪些内容
      犯罪既遂类型都有哪些内容犯罪既遂的类型包括四种,即结果犯、行为犯、危险犯和举动犯。1、结果犯,指由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共同构成犯罪的客观方面的犯......


·行政回避那个法律规定的
      行政回避那个法律规定的《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当事人认为审判人员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有权申请审判人员回避。审判人......


·著作权委托合同应该怎么写? 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一些作
      著作权委托合同应该怎么写?著作权属于知识产权范畴,一些作者完成作品后,会授权给他人使用,比如用于影视节目制作等。由于涉及到知识产权,因此双方......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如何判断一罪和数罪?
      根据刑事法律的规定如何判断一罪和数罪?一般来说,单纯的一罪与典型的数罪,是容易认定的。所谓单纯的一罪,是指行为人以一个罪过、实施一个行为,侵犯......


·醉驾如何可以免以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如何可以免以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