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离婚后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不包括夫妻的个人财产。夫妻的个人财产是指依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属于夫妻个人的财产,或者由夫妻将婚后所得财产全部或部分约定为个人财产,或由夫妻将婚前财产部分约定为共同财产后所剩余的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是指由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协商解决。协议可以在人民法院调解过程中进行,也可以在其他时间地点进行。协议的内容应记载在离婚调解书上。之所以由夫妻双方协议,是因为夫妻双方对财产的用途、性质、功能有更加深刻的了解,使达成的协议不致脱离实际情况,同时也有助于双方的自觉履行。只要分割共同财产的协议合法有效,人民法院一般不得主动干预。夫妻共同财产不完全等同于家庭共同财产。如果家庭成员只有夫妻和无个人财产的子女,那么,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家庭共同财产。然而,如果家庭成员除了夫妻之外,尚有父母、子女等人且他们拥有自己的个人财产,或夫妻与他们拥有共同共有的财产的,夫妻的共同财产就要从家庭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
  二、离婚时共有房屋怎么分
  根据《婚姻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时对共有的房屋的分割应按照如下办法进行:(一)夫妻共有的房产,原则上应均等分割,具体处理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也可以有所差别。(二)离婚时,夫妻的共有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三)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女方或无过错方等原则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应于给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等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在离婚的时候,除了需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外,如果夫妻之间还有共同债务的话,那此时也是需要作出处理才行。不过离婚夫妻协商处理了债务问题,这样的约定对外也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员工离职公司不批准怎么办
      员工离职公司不批准怎么办劳动者辞职不需要单位批准,但须程序合法。现实中,劳动者辞职单位以各种借口不受理、不批准,劳动者愤而离职,最后单位却以......


·订立遗嘱继承要公证吗?
      订立遗嘱继承要公证吗遗嘱继承,在订立了遗嘱之后,并不是必须要办理公证手续,除非是订立的公证遗嘱。那么在没有办理公证手续的情况下,该遗嘱就是无......


·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什么?
      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什么?解除合同的诉讼规定是《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


·中移全通分批入职的好处是什么
      现在随着大学生人数的增多,很多企业都增加了岗位数量,特别是新兴产业更需要年轻人的加入。年轻人加入企业能够为企业带来新鲜的活力,增加企业的效率......


·商标续展需要材料包括了什么
      商标续展需要材料包括了什么商标续展需提交的材料:1、应提交的申请书件为:(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经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


·罪犯怎样才能够适用减刑
      减刑是我国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在不损害国家法律的严肃性和人民法院判决的权威性的前提下,通过适当减轻犯罪人原判刑罚的办法,对表现好的服刑人员予......


·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国家赔偿案件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上下浮动幅度:20%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二)涉及财产关......


·离婚前分居小孩谁抚养对离婚后抚养权归属有影响吗
      一、离婚前分居小孩谁抚养对离婚后抚养权归属有影响吗?子女抚养权归属的确定会涉及很多因素,比如离婚双方的经济能力、道德品质、日常工作生活情况、......


·行政诉讼法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什么
      政诉讼法诉讼时效中止的原因是什么(一)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丧失行为......


·代位继承的份额有多少,代位继承能取得多少遗产
      一、代位继承的份额是多少代位继承人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加继承,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为人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虽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参加继承......


·构成故意伤害达到什么程度
      构成故意伤害达到什么程度故意伤害罪认定要求是造成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包括轻伤、重伤及死亡,但如果造成的是轻微伤的情况,则不能以故意伤害罪进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