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代通知金的代是哪个代?

代通知金的代是哪个代?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须适用代通知金。
  
  因此,有的劳动者在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时,一并主张代通知金,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二、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裁员程序中并无支付“代通知金”的要求,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或者因自身原因无法再胜任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在30天之前通知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支付其代通知金以弥补其找工作的时间成本。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又聋又哑的人绑架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吗?
      一、又聋又哑的人绑架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吗?又聋又哑的人绑架罪会受到刑事处罚,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


·新婚姻法有多少条?
      新婚姻法有多少条?其中离婚条件的规定有哪些?根据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全文共分为六章包括结;婚、家庭关系、离婚、家暴遗弃......


·一、营业执照注册号是什么?
      一、营业执照注册号是什么营业执照注册号是营业执照的编号。全国开始推行“三证合一,一证一码”登记模式,即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


·一般来说股权投资有风险吗
      一般来说股权投资有风险吗俗话说的好,投资有风险,入股需谨慎。一般来说股权投资有风险吗这个问题答案是肯定的,可以说,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这个世......


·婚姻并不是一条很简单走的路
      婚姻并不是一条很简单走的路,有许多人在这条路上摔了一次又一次,可是婚姻的割裂又岂能让孩子跟着一同遭罪!关于那些带着孩子再婚又离婚的人来说,最关......


·单位犯罪的客观特征体现在哪些地方?
      在我国的刑法中既规定了自然人可以构成犯罪主体,也规定了单位构成犯罪主体的情况,当然您别忘了刑法有一个基本原则就是罪刑法定原则,在刑法中如果没......


·债务纠纷的官司要怎么打才好
      债务纠纷的官司要怎么打才好在债务人耍赖拒不还款,发生债务纠纷时,债权人可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追回欠款。具体来说,债务纠纷官司要怎么打才好呢?此外......


·公司请了童工怎么办
      公司请了童工怎么办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因疫情现在不发工资吗?
      因疫情现在不发工资吗?疫情期间工资待遇应当发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相关内容有哪些
      违约金比例过高会无效吗?相关内容有哪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当事人没有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或者履行的内容不符合规定,权益受损的一方就可以按......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 格式是怎样的
      合同生效条款怎么写格式是怎样的一、生效条款的相关法条《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490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