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有时需要对伤残等级、财务价格等进行鉴定,司法鉴定的结果作为案件审理过程中的重要依据,直接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那么如果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作出解答,供您进行参考。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一)坚持申请重新鉴定如果因鉴定结论错误不服而要推翻,则一定要坚持申请重新鉴定。那么取得法官对重新鉴定的支持就是首要目的。当事人就不能单纯的只是提出申请,而要围绕重新鉴定申请准备充分合理的理由,要尽量搜集证据,要尽其所能。比如对鉴定结论提出充分有据合法合理的异议,包括针对鉴定程序和鉴定结果等等。这方面,可以参考的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1、鉴定机构或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以及第2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足以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等内容。但
  “何谓“鉴定程序严重违法”、“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有证据足以反驳”并无明确和具体的标准。所以就大有文章可做,完全在于当事人自己的努力了。聘请专业律师就显得尤为重要。比如,有些当事人在提出重新鉴定申请后并不能提出充分的理由,或者提出了充分的理由而法官并不支持。那么可能最终会放弃重新鉴定申请,或者无奈得同意不满意的鉴定结论。很多当事人不懂得可以利用依法申请法官回避或者投诉的手段来达到重新鉴定的目的。(二) 向司法行政机关投诉反映,以达到撤销违法司法鉴定结论的目的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违纪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则可以向省级司法行政部门投诉。司法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从而使得原鉴定结论作废或者司法鉴定结构主动撤销违法的鉴定结论。当前的司法鉴定实践中,鉴定机构作为商业主体很多都存在委托受理把关不严,鉴定结论草率,鉴定程序不规范,鉴定暗箱操作及受贿腐败的问题。所以投诉举报司法鉴定机构违法行为的方式也是可以考虑选择的。(三) 主动搜集其他证据推翻鉴定结论,使得鉴定结论不能作为定案证据细心的当事人会发现,正规的司法鉴定意见书首页会有一份“声明”。其内容往往包括什么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之类的话语。言外之意,鉴定意见是基于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等基础之上。如果我们能够搜集到有关否定检材真实、完整、充分、合法的证据,则鉴定意见失去基础,自然不能作为定案证据。另外,针对那些缺乏分析论证只有粗糙含糊性结论的鉴定意见书,我们也可以自行委托更加权威的鉴定机构来做出精益求情论述细致严密的鉴定意见来向法庭提交。尽管这种鉴定意见可能法官不予理睬。但对法官绝对会起到一定的影响。因为都是意见,法官更喜欢意见的分析推理而不只是口号性的结论。以上急速我们对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怎么办这一问题的解答,当事人对于司法鉴定结论有异议是可以向法院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据和材料。如果司法鉴定过程存在违法行为,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投诉反映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什么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是一种物权登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任将农......


·罪犯构成自首可以判缓刑吗?
      我们发现有些罪犯其实在犯罪之后又主动的向司法机关自首,一旦认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自首,那在法官判刑的时候,就需要从轻或减轻作出处罚。这种情况下......


·交强险有误工费赔偿吗?
      交强险是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的汽车必须要进行缴纳的,交强险对于交通事故发生之后赔偿方面的问题作用是非常的大的。在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当中对于交强......


·获取土地使用权权的形式
      获取土地使用权权的形式一、土地使用权来源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分为有偿取得和行政划拨。1、有偿取得的概念及相关介绍有偿取得方式,包括国......


·上海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是多少?
      上海是我国的金融中心,人口密度最大,经济发达,交通事故率也名列前茅。交通事故按照严重程度分为不同的等级,最严重的是交通事故死亡。那么,上海交......


·可以退房的情形都有哪些
      可以退房的情形都有哪些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


·审判阶段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范围怎么处理
      审判阶段发现新的犯罪事实范围怎么处理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发现有新的犯罪事实,在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可以直接起诉,或者退回公安机关补充......


·新房逾期交房怎么处理
      开发商无正当理由延期交房的,购房人应当催告,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如果仍然没有交房,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另外购房者也可按照合同要求支付违约金或者......


·土地使用收益贷款与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什么
      土地使用收益贷款与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是什么贷款,可以说是解决老百姓以及企业生活燃眉之急的一个重要帮手,从本质上而言就是向银行借取一笔资金,......


·买卖二手房屋定金合同怎么写?
      买卖二手房屋定金合同怎么写?甲方(卖方):乙方(预购方):第一条转让标的卖方所转让房地产(下称该房地产)坐落于:______。为多层建筑,登记建筑......


·尚在试用期签署劳动合同么
      尚在试用期签署劳动合同么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