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信用卡犯罪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用信用卡存储在如今已普遍,但是随之也出现了许多不好的现象,例如信用卡套用,相信您对此应该不陌生,但您并没有重视,那么对于信用卡犯罪的法律有哪些规定。我们整理了一些相关的资料,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给出的一些相应的法律解释。
  
  一、信用卡犯罪的法律有哪些规定
  
  《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妨害信用卡管理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一)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或者明知是伪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运输,数量较大的;
  
  (二)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数量较大的;
  
  (三)使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信用卡的;
  
  (四)出售、购买、为他人提供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资料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犯第二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套现行为分类
  
  1、是持卡人的个人行为,持卡人玩弄“他人消费刷自己的卡”的把戏,把别人购物的账刷进自己卡内以增加积分的方式,同时购物者再返还持卡人现金,这样对持卡人来说真可谓一举两得。因为许多银行在发行信用卡的同时都推出了增值服务,开展消费积分换礼品等活动,以刺激民众办卡卡和消费的热情。
  
  2、是持卡人与商家或某些“贷款公司”、“中介公司”合作,持卡人通过付给商家手续费来获取套现。一般是利用商家的pos机进行虚假交易,将信用卡上的金额划走,商家或“贷款公司”、“中介公司”则当场付现(付给持卡人现金),持卡人付给商家的手续费又低于银行。
  
  3、是持卡人利用一些网站或公司的服务而取得套现,如,借助“支付宝”或中国移动的“网上购买充值卡”的服务进行套现。
  
  三、相关知识
  
  信用卡套现有贷款诈骗的嫌疑,信用卡本质上是一种小额的信用贷款,而信用卡套现的本质则是商户与持卡人合谋,恶意以消费名义从银行套取一定额度的贷款。这在某种程度上涉嫌虚构事实的贷款诈骗。如果套现者拒不还款,也触犯了《刑法》恶意透支的条款,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利用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1、对以伪造、冒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等手段在银行办理信用卡或者以伪造、涂改、冒用信用卡等手段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2、个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或者明知无力偿还,利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骗取财物金额在5,000元以上,逃避追查,或者经银行进行还款催告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的,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持卡人在银行交纳保证金的,其恶意透支金额以超出保证金的数额计算。
  
  3、行为人恶意透支构成犯罪的,案发后至人民检察院起诉前已归还全部透支款息的,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4、对实施上述犯罪行为的银行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从重处罚。
  
  选择使用信用卡是会让人们的日常生活变得便利,但也会出现不法的现象,因此对于信用卡的安全问题我们必须引起重视。同时国家还应对信用卡出现的问题和不足给予解决,希望上述关于信用卡犯罪的法律有哪些规定文章内容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起诉变更抚养权书范文是怎样的?
      起诉变更抚养权书范文是怎样的?一、起诉变更抚养权书范文是怎样的?原告:×××,女,19××年×月×日生,汉族,××市人,住××市××区××路......


·律师会见拘留人员有公安监听吗?
      律师会见拘留人员有公安监听吗?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办案机关不得派员在场。在律师会见室不足的情况下,看守所经辩护律师书......


·专利权与版权的不同有几点
      专利权与版权的不同有几点版权又称为著作权,是个体或组织智慧的结晶。但细细分辨下来,著作权和专利实际上并不一样,两者主要有以下区别:1、专利保护......


·一、晚育津贴多少
      一、晚育津贴多少钱根据我国现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的规定,已经取消了晚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也就是说晚育津贴已经取消了,只能获得生......


·延期交房时间如何认定?
      延期交房时间如何认定?延期交房是指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而推迟交房的行为。首先就是交房时间的认定:开发商认为房屋的交付......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行为
      计算机软件的使用人,为了学习、研究计算机软件内含的设计思想和原理、安装、显示、传输或者储存软件,不视为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使用人可以不经软......


·违章停车交罚款流程是什么?
      违章停车交罚款流程是什么?违章停车不仅为他人带来了不便,还具有许多安全隐患。所以现阶段,违章停车罚款是一个最普遍的管理制度。然而,违章停车罚......


·集资诈骗罪的司法认定是怎样的
      非法集资行为其实很容易演变为集资诈骗,而这样的情况下则就有可能被认定构成集资诈骗罪。在判定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的时候,需要作出相应的司法认定。......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是怎样的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是怎样的一、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转让提供转让新政策1、为全面规范私募债券转让行为,提高交易所业务规则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本次......


·法律上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吗
      法律上交强险与商业险赔偿吗当交通事故发生后,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是需要根据事故的实际发生情形来进行责任划分的。而且这两个险种在购买时,保险人......


·关于投资协议中股权回购效力问题的法律规定
      关于投资协议中股权回购效力问题的法律规定在进行商业投资时,不免会遇到投资协议中一些特殊条款,比如股权回购。股权回购是目前投资者较喜欢的一种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