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认缴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样计算?

我国是一个法治大国,在法治治理和民生治理上相关产生的费用都是通过税收来平衡的。相关的个人交易和个人所得在我国都要进行税收管理予以上缴。那认缴股权转让个人所得税怎样计算呢,下面我们就为你进行相关的解答。所谓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据了解,对于股权转让环节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这一情况,不少纳税人对此认识都较为片面,以为只要自然人股东采取平价或者低价形式转让股权,便没有所得,无需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还有些股权受让人不知道在向转让人支付转让股款时有扣缴其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从而给征纳双方增加不必要的成本、损失。实际上,我国法律早对此项行为有了明确规定。且看股权转让纳税规定: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中华人民共和所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也就是说股权转让的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二、税率及申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国税总局2014年第67号公告(以下简称67号公告)规定,扣缴义务人、纳税人应于股权转让相关协议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股权转让的有关情况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同时应当依法在次月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这些条款明确了自然人股东的纳税申报义务。三、平价、低价转让的税收政策67号公告第十一条至十四条对于股权转让收入作了明确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依照净资产核定法、类比法等其他合理方法核定股权转让收入。依照此项规定,我们可以明确,对于平价、低价转让行为来说,不仅要履行纳税申报义务,更是要配合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股权转让收入的核实确认。在我国的法律中明确规定,这类由公民和公民之间的交易应该扣除相应的股权价格和印花税费用后,核实进行相关的上报缴纳个人所得税收。在交易后5日内到相关税务部门进行上报,予以缴纳相应的税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法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刑法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什么?对非法销售土地使用权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


·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
      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一、家庭协议与遗嘱的区别是什么?(1)法律性质不同。遗嘱是立遗嘱人的单方法律行为,体现立遗嘱人的个人意志,不受他......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
      驰名商标保护年限是多久相比于注册商标或一般商标,驰名商标受公众熟知的范围更广、力度更大,甚至有的驰名商标还享誉海外。那么我国对驰名商标保护年......


·为什么土地使用证年限有30年?
      为什么土地使用证年限有30年1、但是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使用权人与国土部门只约定了30年的使用期限,也就是说使用权人只缴纳了30年的土地......


·涉嫌犯罪申请中止审理应该怎么写申请书
      涉嫌犯罪申请中止审理应该怎么写申请书一、涉嫌犯罪申请中止审理应该怎么写申请书?犯罪中止审理申请书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事项:请求贵......


·应届生签劳动合同注意些什么
      应届生签劳动合同注意些什么1、必须清楚地知道和自己签约的单位究竟是哪个单位签协议的时候要看清合同双方。通常劳动合同只会出现两方,一方为用人单位......


·公司拆迁如何赔偿员工
      公司拆迁如何赔偿员工公司拆迁如何赔偿员工如果员工不愿到新地方上班的,公司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因客观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为由......


·开车不喝酒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然而,还是有某些司机无视自身与他人的生命安全醉驾,醉酒驾车按规定是终身不得再进行驾驶的,那么醉驾无证驾驶是如何处罚的......


·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样做?
      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样做?一、拖欠货款要利息的依据合同法怎么做写一份起诉状到法院,但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


·打架造成轻微伤害拘留几天
      一、打架造成轻微伤害拘留几天?治安处罚法有规定,动手打人,导致受害者的身体部位有出血红肿、淤青、刮伤的现象,已经属于故意伤人的行为,将会被行......


·专利国际申请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将其在国内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外国申请专利,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