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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人员提前退休

1、一般人员提前退休
  
  工作年限满2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小于5年(含5年),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事业编制人员,本人自愿申请,经批准可以提前退休。提前退休仍按原事业单位标准核定养老金。
  
  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或工龄25年以上的人员,如本人自愿,经组织批准,可以提前离岗。在法定退休年龄内,领取离岗时的基本工资,档案工资享受在职人员的增资待遇,到法定退休年龄,一并计算工龄,计发退休费,在原单位办理退休手续。医疗保险享受原单位待遇,住房公积金以离岗时的标准工资为基数进行交纳。
  
  凡工作年限满30年;或男年满53周岁、女年满48周岁(女性工人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经本人申请,按人事管理权限报市有关部门批准后,允许提前退休。
  
  目前事业单位提前退休或许将进入改革试点,主要是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前退休引来很多的争议,当然也有专家认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没有必要提前退休。
  
  2、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劳动人事部1985年3月4日颁布的《关于改由各主管部门审批提前退休工种的通知》,对提前退休工种的标准作了如下规定:
  
  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工人,无论现在或过去从事这类工作,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以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办法办理退休;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从事其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按照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办法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
  
  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的;
  
  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
  
  从事其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累计满8年的。
  
  必须得符合国家规定的特殊工种名录从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的生产或工勤服务人员,这类人员可以提前5年退休,即男年满55周岁及其以上、女年满45周岁及其以上。
  
  曾从事两个及两个以上特殊工种的,可将从事几个特殊工种时间相加。但按最高特殊工种退休条件掌握。比如某职工从事繁重体力劳动5年,从事有毒有害工种3年,从事矿山井下工种3年,该职工可按从事繁重体力劳动特殊工种退休。
  
  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上述工作岗位以下简称“特殊工种”)。
  
  从业人员只具备年龄条件,而从事特殊工种的累计时间达不到上面任一条规定年限的,不能办理退休。
  
  对原从事特殊工种工作并达到规定的累计工作年限,而现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政策规定可以按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办理退休。
  
  国家尽管说规定了可以提前退休,但是提前退休也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我们就拿事业在编人员,事业在编职工要想退休必须是在工作年限上已经满30年了,经过单位的批准以后可以提前退休的,而且某些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对工作年限也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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