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在如今的法制社会上,当我们在生活中遇到了纠纷或者他人损害到了自己的身体及财产的时候,我们都会选择拿起法律的武器向法院进行诉讼来保护自己,如果是发生的严重的刑事案件,可能法院就会对违法的一方进行处罚及判刑,判刑之前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对犯法的一方进行量刑,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刑事量刑的标准是什么呢,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刑事量刑的标准是什么?
  
  第十一条 【量刑基准】为防止量刑失衡,应当确立各罪的量刑基准,即按刑法分则构成规定,对已确定适用一定幅度法定刑的个罪,在排除各种轻重情节的情况下,依其一般既遂状态的基本事实而应判定的刑罚。
  
  第十二条 【量刑基准的确定】非数额型一般典型犯罪,以法定刑中段略下为量刑基准。法定刑幅度为单一有期徒刑的,以该幅度的五分之二为量刑基准;法定刑仅为两个刑种的,以两个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不同刑种的结合点,合议庭或独任庭可根据案情选择适用);法定刑为多个刑种的,以中间刑种或中间刑种的结合点为量刑基准,但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五年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二年;法定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十一年。
  
  数额型犯罪,以犯罪数额比对相应的法定刑幅度确定量刑基准。
  
  绝对确定法定刑的,以绝对确定的法定刑为量刑基准。
  
  本分则有规定的,从分则规定,但有故意犯罪前科的,基准刑不得低于拘役三个月。
  
  二、缓刑的适用规则
  
  第三十一条 【缓刑适用规则】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具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且已落实考察、帮教措施的,可以适用缓刑。
  
  第三十二条 【缓刑适用但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被告人,不得适用缓刑:
  
  (一) 犯罪造成严重后果或使国家或他人造成重大损失5万元以上无法弥补的;
  
  (二) 毒品犯罪的再犯;
  
  (三) 犯罪动机、手段等情节恶劣或者将赃款用于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 犯罪前一贯表现不好,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或者劳动教养两次或其他行政处罚三次以上的;
  
  (五) 犯罪后认罪态度不好,不退赔、无悔罪表现的;
  
  (六) 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七) 犯罪涉及的财物属国家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款项和物资,情节严重的;
  
  (八) 判处缓刑,可能激化社会矛盾的;
  
  (九) 本分则已作限制性规定的。
  
  虽没有上述情形,但适用缓刑不符合刑罚价值的,不适用缓刑。
  
  通过以上我们为您总结的相关内容,相信您对最高人民法院刑事量刑的标准是什么都有了相应的了解了,量刑基本上是要在证据齐全的情况下严格按照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来进行判定的,但是在判定前,法院也会根据犯罪人的认知态度及犯罪情节的严重性等相关方面对以从轻判或者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一、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内容?根据司法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印发《罪犯保外就医......


·在公司经济状况不佳时对员工进行的裁员后赔偿时间如何计算?这是
      在公司经济状况不佳时对员工进行的裁员后赔偿时间如何计算?这是很多用人单位和员工都关注的内容,接下来就由为您解释裁员赔偿时间的相关法规内容。找律......


·诉讼离婚证据提交都有哪些
      夫妻在诉讼离婚的情况下,如果要想顺利离婚或者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来支持自己才行。在涉及到证件提交问题上,您知道一般......


·受贿退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受贿这种行为大多发生在国家公职人员身上,有一些觉悟较低的人始终觉得,通过所谓的走后门,行贿受贿等这些手段,能换来自己所想要的结果。其实在行贿......


·公司分支组织能够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吗
      分公司能对外签经济合同,但需要有营业执照才可以的。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财产和法人资格,但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


·骨折医疗过失赔偿的内容是什么?
      骨折医疗过失赔偿的内容是什么?一、鉴定医疗事故。医疗事故可通过三条途径解决:双方自行协商、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申请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这要先知道具体产生的是怎样的纠纷,有针对性的来解决,才能较好的处理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


·赌博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
      赌博起诉离婚证据有哪些赌博作为法定可以离婚的理由,可以在民事诉讼中举出证据证明此类事实,证据一般体现为证人证言、通话录音等形式。不良恶习......


·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
      借款人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咨询,领取申请表;二、借款人向市公积金中心提交贷款资料;三、住房公积金中心受理审批;四、房屋买卖双方到房产局及土地局办......


·工作日加班可以调休吗?
      虽然用人单位在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之中有规定确切的工作时间,但是企业单位有时为了经营活动的需要,会要求劳动者加班,这种行为法律允许的。我们......


·一、离婚财产全部给子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离婚财产全部给子女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离婚财产全部给子女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一般来说,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