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一、陕西省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规定是什么?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数额、情节标准的意见》对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全省部分地区,规定的新的量刑标准为:“数额较大:二千元以上:数额巨大:四万元以上:数额特别巨大:四十万元以上。”
2013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71次会议、2013年3月1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1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2日公布,自2013年4月4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第一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有关条款数额、情节标准的意见》对刑法第264条规定的盗窃罪量刑标准,符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8号)第一条规定的盗窃罪量刑标准,又有最高法最高检司法解释的明确授权,应作为陕西省境内处罚盗窃犯罪的依据。
二、盗窃罪量刑标准
(一)盗窃价值2000元为“数额较大”(特殊情形(1-8)为50%),两年内三次盗窃的,入户盗窃的,携带凶器盗窃的,或者扒窃的,应予立案追诉,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盗窃价值4万元为“数额巨大”(特殊情形(3-9)为50%,属于其他严重情节),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盗窃价值40万元为“数额特别巨大”(特殊情形(3-9)为50%,属于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未遂,以数额巨大“4万元”的财物为目标的,以珍贵文物为目标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
盗窃馆藏一般文物、三级文物、二级以上文物的,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件同一级文物可以视为一件高一级文物;
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特殊情形: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4)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9)入户盗窃的或携带凶器盗窃的。
其实在陕西省对于盗窃罪的立案标准规定的也是不一样的,一般在陕西的西安,咸阳,铜川等地区盗窃二千元就构成盗窃罪了。我国各地盗窃罪的数额标准规定是不一样的,都是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所联系。
以上就是本站我们整理的内容。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发生合同纠纷应该解除还是撤销
发生合同纠纷应该解除还是撤销一、发生合同纠纷应该解除还是撤销由经济合同所引发纠纷,往往由被诉一方侵害原告方利益而起。原告方在起诉请求返还......
·军人的配偶解除婚姻关系需要什么条件?
《民法典》第1081条规定: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什么叫工伤认定、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人身受到损害,其实可以算是比较常见的了,多数都是因为劳动者本身没有小心注意,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而此时还不确定是否构成工伤......
·离婚分割父母的房产是如何进行的
近年来,由于离婚的案例越来越多,关于婚后财产的分配也是一大问题。许多年轻人是由父母资助购买房屋。离婚分割父母的房产怎样分割?如果您的房子也是父......
·代管合同到期自动续签合法吗?
代管合同到期自动,代管合同期满,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如果劳动者自愿续签,可以办理续签手续,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如果合......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吗?1、夫妻对于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置权。因日常生活需要处置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都具有处置权,非因日常生活需......
·在高速路上慢行是否也是违法行为
在高速路上慢行是否也是违法行为高速路顾名思义就是指可以以较高车速行驶的公路,相信您都知道高速公路上是没有信号灯、行人和非机动车的,因此一般行......
·合同成交是合同生效的意思吗
合同成交是合同生效的意思吗?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有什么区别?一、合同的成交和成立合同成交是指签订合同时,双方已经达成一致意见,共同促成合同成立......
·开放商一房多卖是否构成诈骗罪
开放商一房多卖是否构成诈骗罪一房二卖他是否构成诈骗,这个问题要分开来那个看。因为对诈骗这个定义,它存在一个刑法上的定义和民法上面定义的区别。......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未满5年的,不得出售,确需出售的政府折旧后回购。满5年的,购房人应按同地段普通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