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行政处罚中止调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行政处罚中止调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我们国家,虽然说行政处刑事处罚来说他要简单很多,但是也是需要经过一系列的调查程序的,因为只有经过调查,才能够形成相应的行政处罚,当然调查的过程当中也会存在着终止的情况。对此,很多人想了解一下。行政处罚中止调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行政处罚中止调查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行政案件中终止调查和不予处罚适用范围的区别
  
  不予处罚。根据规定,
  
  a.不满14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b.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c.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在两年内未被发现的,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公安机关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二、行政案件终止调查的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 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
  
  (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
  
  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
  
  刑诉规定
  
  生效的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或者仲裁机构裁决文书确认的事实,可以作为定案依据。但是如果发现裁判文书或者裁决文书认定的事实有重大问题的,应当中止诉讼,通过法定程序予以纠正后恢复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
  
  (一) 原告死亡,须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
  
  (二) 原告丧失诉讼行为能力,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
  
  (三) 作为一方当事人的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四) 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力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
  
  (五) 案件涉及法律使用问题,需要送请有权机关作出解释或者确认的;
  
  (六) 案件的审判须以相关民事、刑事或者其他行政案件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相关案件尚未审结的;
  
  (七) 其他应当中止诉讼的情形。中止诉讼的原因消除后,恢复诉讼。
  
  首先,我们在这里给您介绍的是行政处罚,终止调查的范围,其次还有就是行政处罚,终止调查,他是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的,在这里也给您将条件都列举出来了,比如说涉及到法律的使用问题,需要相关机关作出解释的情况下。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工伤认定书可以造假么?
      工伤认定书可以造假么?是不能造假的。在伤残鉴定时是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要求三到五名专家共同鉴定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


·2023私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一、私人欠钱不还怎么办?
      2023私人欠钱不还怎么办一、私人欠钱不还怎么办?1、协商处理。2、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流程是: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


·挪用公款用于赌博怎么处罚?
      挪用公款,公款,自然该行为人是在单位工作的,或者是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挪用公款,要看行为人是不是主观上想要还的,如果挪用公款用于赌博,超过了......


·建设土地使用证什么意思?
      一、建设土地使用证什么意思?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一般是指农民集体和个人进行非农业建设依法使用集体所有土地的权利证书。集体建设用地,原则上分......


·怎样认定夫妻共同房产,共同房产如何界定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房产的取得方式多种多样,不同的方式即可导致该房产为夫妻一方所有还是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所以怎样认定夫妻共同房产至为重要。接下......


·合同到期后能辞退员工吗?
      合同到期后能辞退员工吗?一、合同到期后能辞退员工吗?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不可以随意辞退劳动者。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


·深圳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深圳医疗过错赔偿标准一、什么是医疗过错医疗过错,属于过错的一种。对过错的判断,在学理上有新旧过失理论之区分。所谓旧过失理论,乃是将过失与故......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
      由于我国近年来人口剧增,故而各地的住房压力是比较大的,各地国家机关及住房部也制定了限购政策,对购买二套房、三套房的行为做了限制性规定,济南也......


·企业偷税漏税处理的是谁
      企业偷税漏税处理的是谁?企业偷税漏税处理的是企业,公司承担法律责任,员工并没有实质上的责任。偷税漏税罪处罚方式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及第二百一十......


·诈骗案到法院会退侦吗?
      诈骗案到法院会退侦吗?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情况下才会退侦处理,补充侦查是为案件的处理提供足够的证据资料,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对原有侦查工作的......


·离婚处理中债务怎样划分?
      离婚处理中债务怎样划分?夫妻双方签字的债务应当根据债务的认定情况来分割,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