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办好后多久放款?

对于上班族来说,因为平时缴存公积金,在买商品房的时候申请公积金贷款比较划算,可以节约不少利息成本。申请公积金贷款要向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由于涉及到房产抵押,还得办一个房屋他项权证。那么,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办好后多久放款?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做个具体了解。一、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办好后多久放款?贷款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银行提书面申请;资料齐全借款申请银行及受理审查并及报送公积金;公积金负责审批贷款并及审批结通知银行;银行按公积金审批结通知申请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夫妻双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或协议并借款合同等送公积金复核。公积金核准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按足额发放贷款;住房抵押式担保借款要房屋坐落区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签字价证券质押借款价证券交管理部。新房他项权证办好后10个工作日就进入银行放贷程序。二、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因为,如果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行为不正常,时断时续,说明其收入不稳定,发放贷款后容易产生风险。3、配偶一方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其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配偶双方均不能再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因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满足职工家庭住房基本需求时提供的金融支持,是一种"住房保障型"的金融支持。4、贷款申请人在提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时,除必须具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的能力外,没有尚未还清的数额较大、可能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当职工有其他债务缠身时,再给予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就很大,违背了住房公积金安全运作的原则。综上所述,在办理商品房按揭贷款过程中,办他项权证应该本人申请,到当地房管局即可。等公积金贷款他项权证办好后,银行不超过十个工作日会发放公积金贷款。之后,购房者每月偿还贷款,等房贷还清后,可以到银行拿回他项权证,办理注销手续。这个时候,房屋产权才能真正归购房者所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
      离婚双方都要孩子怎么办如果是在离婚后双方都要想孩子该怎么办呢?夫妻双方可以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只能由人民法院判决了。法院一般以“有利于孩子健......


·分包工程的内容是什么?
      分包工程的内容是什么?分包工程的概念是:施工企业承包某总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总包施工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将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其他专业施工企业......


·房屋押金收条范本
      房屋押金收条范本一、收条范本房租收据今收到支付的地址为的房子租金共计人民币元。  (费用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收款日期:  房......


·民事诉讼法再审时效的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再审时效的规定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法再审时效的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八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


·配偶死亡借条有效期是多久
      配偶死亡借条有效期是多久?借条没有有效期限制,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具有效的,但在约定的还款时间到期后没有还钱......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是否有效
      用传真件签订合同是否有效《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


·征收土地二次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征收土地二次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在生活中,随着社会的发展,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缩小地区间的距离。我们会经常看到征地拆迁工作,征地拆迁后都会给......


·一、店面没有租满违约金是多少?
      一、店面没有租满违约金是多少?我国法律并没有对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数额做任何规定,违约金的数额应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所以,商铺租赁合同违约金的......


·全省交通罚没款是什么?
      全省交通罚没款是什么?交通罚没款,主要是对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和事实进行的处罚款,没收款,也可以是行政性处罚、收费的款项,通常我们习惯性的叫罚......


·拖两年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
      拖两年离婚争抚养权的条件是什么1、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如涉及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亲或母亲生活的相关证据。一般,法院在......


·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
      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一、诈骗罪应当如何认定?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