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除此之外,无论是用人单位过失性辞退劳动者,还是经济性裁员,或者其他情形解除劳动合同,均无须适用代通知金。
  
  因此,有的劳动者在主张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赔偿金时,一并主张代通知金,这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相关知识
  
  二、裁员适用代通知金吗
  
  所谓的“代通知金”,是指用人单位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而支付的金钱。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只有在以下三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才可能支付“代通知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裁员程序中并无支付“代通知金”的要求,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代通知金”。
  
  从上面的法律内容和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代通知金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其实代通知金的适用情形是很窄的,一般情况下,待通知金的使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但是代通知金并不适用于裁员企业行为,职工了解代通知金的使用范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相关权益,如果有企业代通知金方面侵犯员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诉讼法审判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法审判期限的规定是怎样的?关于刑事诉讼法当中的期限规定我们可以知道不管是在一审当中还是二审当中都是有审限的规定的,但是一审与二审当......


·一、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的内容有哪些?
      一、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的内容有哪些?解除劳动合同确认书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


·宣判婚姻无效的情况
      宣判婚姻无效的情况1、必须具有法定情形:(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


·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就一定要起诉吗?
      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就一定要起诉吗?一、检察院立案侦查后就一定要起诉吗?这个不一定。经过立案侦查后,一般会做出提起公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交通事故发生现场未报警有影响吗
      交通事故在我国的道路上是一类较为常见的交通案件,这类事故如没有及时的进行报警的,我国的相应机关和交通管理部门可对这类案件不予受理。下面我们就......


·分居要支付孩子抚养费吗
      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是父母的天职,也是法定义务。父母不论在何时都不能推卸自己抚养自己的义务。实践中,有些夫妻在分居后不支付的孩子抚养费,那么分......


·企业让员工待岗合法吗?
      企业让员工待岗合法吗?怎么维权一、企业让员工待岗合法吗?怎么维权我国目前对待岗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用人单位任意决定劳动者待岗,如果未经劳......


·《?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为依法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根......


·一、合肥租售同权政策?
      一、合肥租售同权政策有哪些(一)推进“时间表”2017年底前搭建平台,出台实施意见和配套政策2017年底前,组建市区(开发区)两级国有房屋租赁公......


·行使抗辩权的方式是什么?
      行使抗辩权的方式是什么?公平公正是司法的核心,维护社会公平、保障人民合法权利是法律的追求与目的。在我国司法过程中人民所附有的各项权利中,抗......


·容留卖淫罪属于什么犯罪类型?
      容留卖淫的犯罪分子,虽然看似危害不大,但是其实际上不但为卖淫嫖娼等违法活动提供了便利条件,而且间接引发了卖淫犯罪行为的泛滥,严重侵犯社会治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