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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合成图侵犯肖像权?

在我们生活中合成图片其实有非常的多,对于合成图片我们看到的也非常的多,我们都习以为常了。但是合成图片这一方面是和侵犯肖像权可以有关联的。肖像权是我们国家规定的公民的合法权益。那么什么情况合成图侵犯肖像权呢?
  《民法通则》第5条规定,公民合法的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首先,肖像权作为一般人格权,具有人格权最基本的属性—精神利益,公民形象的完整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非法损毁、恶意玷污,这是人之所以作为人存在的最基本权利。其次,肖像权作为一般人格权的具体权利形态,又具有其特有的属性—物质利益。虽然它没有直接的财产内容,但它与人的名誉与财产密切相关,人们可以利用肖像权进行营利。
  
  肖像权的基本内容包括:
  (1)肖像制作专有权,即通过造型艺术手段将人的外部形象表现出来;(2)肖像使用专用权,即肖像权人对自己肖像有权以任何方式进行自我使用,以取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和财产上的受益;(3)肖像利益维护权,即当自己的肖像权受到侵害时,肖像权人有权维护自己的肖像利益。综上,我们在审理肖像权案件时不应拘泥于《民法通则》第100条之规定,只要未经本人同意,无阻却违法事由擅自使用他人肖像,无论营利与否,均可认定为肖像权侵权恶意毁损、玷污、丑化公民的肖像,或利用公民肖像进行人身攻击等,是属于侵害肖像权的行为如果做商业宣传的话是侵犯他人肖像权的。如果恶意丑化他人形象是侵犯名誉权、肖像权的,更严重的会涉及到侮辱诽谤,触犯刑事法律。
  肖像权
  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肖像权是自然人所享有的对自己的肖像上所体现的人格利益为内容的一种人格权。肖像权包括公民有权拥有自己的肖像,拥有对肖像的制作专有权和使用专有权,公民有权禁止他人非法使用自己的肖像权或对肖像权进行损害、玷污。肖像权简单来说就是肖像权人既可以对自己的肖像权利进行自由处分,又有权禁止他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其专有的肖像。我们对于什么情况下合成图侵犯肖像权的问题在上面的文章中就可以找到答案,总的来说对于合成图如果我们用来做赢取利益的事情或者违法犯罪的事情的话那么这就属于侵犯别人的肖像权了。所以说我们在生活中对于侵犯肖像权的事情一定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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