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刑事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刑事量刑标准部分节选
第一章 总则
【制定宗旨】为了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实现量刑均衡,确保罪刑相适应原则的正确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结合刑事量刑实践,制定本意见。
第一节 一般原则
第一条 【量刑的规范依据】量刑时,应当依照刑法规定的量刑原则和要素,结合本意见规定的量刑基准、量刑要素、量刑适用规则、量刑方法,决定被告人的刑罚。
第二条 【量刑的事实依据】量刑应与被告人犯罪的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相适应,在刑法规定的法定刑幅度内进行。
第三条 【量刑的时空均衡原则】量刑应当实现在地域和时间上的均衡。不同时期、不同法官之间对犯罪构成要件、量刑要素相同或相似行为的被告人作出的量刑结果应当基本平衡。
第四条 【量刑从轻规则】对被告人的从轻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轻的量刑要素比率确定宣告刑。充分考虑所犯罪行社会危害性和人身危险性决定从轻处罚的幅度,但不得低于法定最低刑。不得将多个从轻量刑要素合并为减轻量刑要素。
第五条 【量刑从重规则】对被告人的从重处罚,应以分则规定的量刑要素所决定的刑罚为基准,再依据所具有的从重要素及本意见确定的从重比例,综合决定宣告刑。
第六条 【量刑减轻规则】在量刑要素未细化的前提下,对被告人的减轻处罚,应在法定刑幅度以下选择适当的刑罚作为判定刑。
只具有单个减轻处罚量刑要素的被告人,对其减轻一般只能下降一个法定刑,刑期不得低于基准刑的40%。
具有两个以上减轻处罚量刑要素或者既有减轻处罚量刑要素又有法定从轻处罚量刑要素的被告人,对其减轻处罚的幅度可适当加大,但刑期不得低于基准刑的20%。
第七条 【量刑均衡原则的适用】量刑既要考虑主刑的细化与均衡,又要考虑附加刑的细化与均衡。
第八条 【量刑前提】量刑的前提是查明影响量刑的一切事实,着重查明犯罪事实,在此基础上,全面、准确地提取对量刑起作用的要素。
第九条 【自由裁量权规则】合议庭、独任庭在适用本意见确定拟定的宣告刑后,综合考虑个案的社会危害性及人身危险性,可行使10%以内的自由裁量权(仅指主刑),确定最终的宣告刑。本分则另有规定的,适用分则规定。
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国家对法官对犯罪人进行量刑时有非常清晰地标准,这就需要法官在审判过程中必须客观地按照标准进行,这也是告诉公民犯罪之后的量刑只会客观而不会因为其他的主观原因得到减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民法典合同编内容是什么?
民法典合同编内容是什么?签订合同是每个人都比较熟悉的,因为在生活中我们签订合同的场合是非常多的,在银行办理业务或者在公司入职的时候都会签订合......
·维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
维修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是什么1、加强管理力度,全天候监控对于每一位现场工程师要求做到“五勤”:即眼勤,要经常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多看施工图......
·一般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
一般企业融资的方式有哪些?这是一个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新兴企业不断出现,原有企业或转型或扩大规模生产。而企业的发展首要就是资金的来源,......
·借条欠条的区别有哪些?
借条欠条的区别有哪些?一、借条欠条的区别有哪些借条代表的是一种借款合同关系,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给付借款。而欠条是对以往双方经济往......
·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的职能是什么
一、检察院审查起诉部门的职能是什么《刑事诉讼法》可以告诉我们答案。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
·新刑诉法全文轻伤和解的规定是什么
其实在我国,各项法律法规的存在,并不是说要具体的实行,或者对人民进行惩罚才可以,法律存在的目的还是要为了稳定社会的安定团结,并不愿意看到您发......
·收养无效的情形包括什么
哪些收养行为没有法律效力(一)违反《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效(1)收养关系当事人不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收养行为无效。(2)意思......
·一、我国规定
一、我国规定回迁房多久下房本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商品房就是由发展商自己出售的房子。每一个楼盘基本都有回迁房,一般回......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责任划分?
医疗过错参与度与责任划分?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
·辞职相关规定
辞职相关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