赌赙欠的债能否提起民事诉讼?怎么判断?
一、正确认定非法赌博债务,在审理中注意从法律事实的认定、举证责任分配、证据规则的运用、证明标准的运用来把握区分,从而正确适用法律,保护正当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对非法的赌博债务不予保护的同时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
当前审判实践中,因赌博债务引发的间借贷纠案件时有发生,一些赌博债务中的债权人,特别是专门设赌放高利贷牟利者在运用暴力等非法手段追讨债务的同时,有时也利用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追讨债务,此类纠纷诉至法院后,极易产生一些法律问题以及相关的社会争议,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如果不能认真甄别借贷法律关系的真伪,仅仅凭表象判断认定法律事实,最终作出的判决就可能为虎作伥,在客观上充当违法犯罪行为的保护伞。因此,必须正确认定非法赌博债务,在审理中注意从法律事实的认定、举证责任分配、证据规则的运用、证明标准的运用来把握区分,从而正确适用法律,保护正当真实的民间借贷关系,对非法的赌博债务不予保护的同时对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处理。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民间借贷关系是指当事人一方按照约定将一定种类和数量的货币转移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后返还货币的协议而产生的法律关系,这是一种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法律关系。民间借贷关系通常以借款合同、借条等形式来体现,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对自然人借款,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约定形式。而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包括其他组织之间,一方将一定数量的金钱转移给另一方,另一方到期返还借款并按约定支付利息的民事法律行为。民间借贷法律关系的成立需符合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形式要件即达成合意的外在形式,如借条、借款合同、口头约定以及其他可以表明双方借款合意的形式实质要件即款项的实际交付。民间借贷案件具有实践性特征,借贷合同的成立,不仅要有当事人的合意,最主要的特点是要有交付钱款的事实。赌博而产生的债务可以因当事人因赌博过程中债务产生的方式不同主要分为以下两种:一是赌博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因赌博输赢没有实际现金支付,输家向赢家以欠条方式确认的赌博债务二是赌场中庄家或者专门放高利贷牟利的人向参与赌博的人员发放借款,借款人向他们出具借条而产生的赌博债务。赌博债务关系的表现形式也可能表现为借条、欠条等书面形式,但与正当的借贷关系相比有很大的区别,如借款用途可能为随意编造,利息约定可能大大超出同期银行利息,最主要的是往往没有实际借款的交付,如借款人在赌场中得到的只是代表一定数额金钱的筹码,而不是法定货币。一些以欠条为表现形式的赌博债务往往是由以前赌博债务的高额利息形成的。赌博债务是非法债务,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审查认定是否是赌博债务的方法:
一、要充分认识赌博债务隐蔽性,全面审查核实证据。
由于赌博是违法犯罪行为,行为人轻者要受到治安处罚,重者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没有人公开以此为由发生债务关系,行为人往往以其他正当理由确立债务关系,其表现为赌博债务往往有借条、欠条等存在,债权人也以此作为提起民事诉讼的主要依据,隐藏在借条、欠条背后的事实很难被发现证实。因此,在审查证据时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全面审查核实证据。按照民间借贷关系成立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对借条、欠条所表现的内容进行审查。
二、要充分理解债务人的处境,确保被告行使诉讼权利。
作为被告的债务人往往是沉溺于赌瘾不能自拨,或债台高筑,长期在外避债,害怕债权人的追讨。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往往不能直接送达,经公告送达后被告也往往避而不见,不答辩,不出庭,或者虽然出庭应诉,但是由于本身诉讼能力差,无力寻求法律援助,不能正确有效的行使答辩、举证及质证的诉讼权利,造成原被告双方实质上诉讼能力的巨大差别,不能形成有效的对抗和协同,不利于案件事实的真实重现。另外,由于诉讼中最重要证据借条欠条一般不会注明债务的赌债性质,原告方并不会对借条欠条以外的事实作过多陈述,而参与赌博的人又往往不愿意出庭作证,被告除了自己的陈述几乎不可能有其他证据证明债务的赌博性质。因此,对被告提出的异议要认真审查,对被告提出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而请求人民法院收集的申请要予以重视。
三、要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分配证明责任。
一是要在审理疑似涉赌的民间借贷纠纷时本应从严审查借贷关系的合法性,在证明责任的分配上,实行原告举证证明借贷关系合法有效,被告反驳借贷关系主张赌博债务并举证证明,当被告举证达到引起合理怀疑的程度时,可将举证责任转而分配给原告。二是要强调原告的出庭及真实充分陈述义务,原告未到庭的,若无正当理由一般应予中止审理另外原告在庭审过程中,法官应要求原告本人就借款的时间、地点、在场人、详细经过包括给钱与出具欠条的详细经过、先后顺序及其他细节
四、借款的来源、支付方式、借款用途、还款期限、还款方式、利息约定等有关细节进行详细充分说明
三是在事实认定过程中应充分发挥职权探知职能,应结合原、被告双方陈述以及原、被告之间的关系,各自的职业、品行,另外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查询聚众赌博的查处情况,了解原、被告是否有参赌的前科,逐个调取与涉诉借款相关的证据,充分发挥间接证据和辅助证据的证明作用,判断大量间接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证明债务的赌债性质。通过对本文的阅读,我们可以了解到赌赙欠的债能否提起民事诉讼主要是看借款的来源,用途和利息约定。是否来自非法机构,比如非法赌场的放贷,是不被法律承认的。其他来自正规渠道的借款,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以上内容便是对赌博欠债的解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来本站进行法律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欠钱不还又没欠条怎么办?
欠钱不还又没欠条怎么办?一、欠钱不还又没欠条怎么办?欠钱不还又没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可以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诉状后起诉就......
·合同订立对当事人双方有何意义
合同订立对当事人双方有何意义在交易活动中,当事人之间出于对自身利益的保障,往往都会要求签订一份合同。那么合同订立对当事人双方有何意义呢?而我国......
·一、买房子银行面签要带什么材料?
一、买房子银行面签要带什么材料?1、已婚:结婚证、户口本、收入证明、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工资卡流水(一年或者半年,银行不同,需求不同......
·什么是有敲诈勒索罪的情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恐吓、威胁或要挟的方法,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财物的......
·网站开发合同书的范本是什么?
网站开发合同书的范本是什么样的近年来,各种各样的网站出现在网络之中,然而,网站并不是随便建立的,在建立之前要签订网站开发合同书,在建立之后......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是怎样的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是怎样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
·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都有哪些吗?
一般情况下,如果违法分子的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的话,一般所判处的罪行不会立即执行,一般会以缓刑来进行处理。那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缓刑的监督管......
·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
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一、刑法绑架罪的规定有哪些《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
·入股以股权转让方式的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入股以股权转让方式的合同样本是怎样的?一、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入股的合同样本股权转让的方式入股的合同转让方:_______(甲方)住所:受让方:......
·最新河北合同诈骗判决标准是什么?
最新河北合同诈骗判决标准是什么?最新河北合同诈骗判决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