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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致使婴儿骨折赔偿如何进行?

最近的新闻中有条是关于路人怀抱的婴儿被高空落下的硬物砸伤并且造成了婴儿严重骨折的事件,这已经不再是一个简单的新闻而必须将其看作是高空坠物引发的一起严重侵犯该婴儿及其家属的权利的民事案件。那么,高空坠物致使婴儿骨折赔偿如何进行?
  一、高空坠物致使婴儿骨折赔偿如何进行?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在民事赔偿责任的承担方式上,《民法典》基于对潜在的高空抛物行为的事前预防以及利益平衡,采取了较为特殊的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造成他人损害,如果能确定具体的抛物人,由抛物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不能查明抛物人,除了能够提出反证的,则楼上所有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建筑物使用人需要共同承担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合理性《民法典》将举证责任倒置给了被告人,对抛掷物、坠落物损害责任第一次明确规定了具体规则。该条规定所确立的高空抛物规则主要基于对受害人的救济,就是在受害人找不到加害人的情况下,为了避免得不到赔偿,出于公平的考虑,让有可能造成损害的人承担一个补偿责任,使受害人得到救济。这个条文其实更大的作用在于阻吓高空抛物的违法行为,促使您遵守公共生活规则,避免造成损害。目的是加强对受害人权益的保护。笔者认为,在高空落下物致人损害案件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做法是比较合适的。综上所述,本来作为一个成年人被高空坠物砸伤就无法保障其受伤的程度及其损失,仍然需要保护的婴儿被撞击力如此之强的坠物砸伤骨折必然会引发后期严重的后遗症而需要肇事者进行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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