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

在我们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一般用人单位是会开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来证明双方不再存在雇佣关系。那么,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是什么样的呢?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文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发法律知识的介绍。
  
  一、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我单位从事_________工作,现因_____________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特此证明
  
  本人签名: 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条文
  
  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三种;解除劳动合同是劳动合同从订立到履行过程中可以预见的中间环节,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正当权益的重要保证。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有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70%.
  
  这个就是新公司要你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的作用,怕你没有跟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被证明不能胜任工作。不能胜任工作,是指有证据表明,劳动者不能按要求完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或者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明确员工的工作内容,特定行业的,还需要明确工作量。如果签订劳动合同时没有明确工作量的,只能参照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来确定,一般来讲,应参照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不能参照最高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因此,提供本单位平均的同工种同岗位人员的工作量,就成了劳动者被证明能不能胜任工作的重要证据。
  
  如果没有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新公司也决定录用你的话,你应该放心了,因为与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只是为了证明你与原用人单位不再具有劳动关系,没有其他的作用,仅此而已。
  
  三、解除的特征
  
  1、被解除的劳动合同是依法成立的有效的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必须是在被解除的劳动合同依法订立生效之后、尚未全部履行之前进行;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均有权依法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请求;
  
  4、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受劳动合同中约定的终止条件的限制。
  
  综上所述,从上述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样本,我们可以看出,这个证明一般是用于给新的用人单位证明自己已经和原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另外,我们要注意,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是有权利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法定的结婚条件有哪些
      在我国办理结婚的,男女需要同时都满足《民法典》中规定的结婚条件,对此,我们也称之为法定的结婚条件。但对于很多未婚男女来讲,可能此时并不是很清......


·在我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是如何区分的
      在我国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是如何区分的?1、大型汽车:指总质量大于4500千克,或车长大于等于6米,或乘坐人数大于等于20人的各种汽车。2、小型汽车:指总......


·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行为在达到了一定标准之后,就会由一般的违法行为演变为刑事犯罪,而此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就会比较重。当然,在追究责任之前,还是需要先......


·遗赠扶养协议用公证吗?
      遗赠扶养协议用公证吗?遗赠扶养协议是一种协议行为,遗赠扶养协议不需要公证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依据需要决定是否办理公证。遗赠扶养协议......


·什么是他项权利抵押证?
      在房屋或者是土地抵押的过程当中,为了避免日后针对抵押物所产生的纠纷,同时也是为了保护抵押人的权益。在抵押过程当中,需要有他项权利抵押证作为抵......


·劳动合同约定根据考核确定工资怎么维权
      劳动合同约定根据考核确定工资怎么维权有些公司跟员工签劳动合同时,不直接确定明确的工资,而是约定经考核定工资。但是,经考核后员工发现跟其他人......


·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有哪些相关规定?
      转让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有哪些相关规定?在生活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情况,当我们不了解相应法律的时候我们很难处理好相应的土地转让问题......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效力是什么?老百姓买到商品房后,通常要办理房产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这是证明房子权属的重要凭证。可能很多人比较重视房产证而忽视......


·1、对于婚前领养的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
      1、对于婚前领养的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首先要达到继承的条件,继承也有多种类型: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议继承三种较为普遍。针对于协议继承和遗嘱继......


·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有什么要注意的
      离婚协议书是夫妻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的一个重要文件,但是很多人对于离婚协议书不是很了解,那么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离婚协议书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情形
      婚姻法》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