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在最后的结果上面其实存在一定的相同之处,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造成不少人无法准确区分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那从法律角度分析的话,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呢?本站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理解合同终止?
  合同终止仅使合同关系发生将来消灭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关系发生既往消灭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对已履行的合同将产生恢复原状的后果。再次,权利专属不同。合同终止权为非专属权,可随债权或债务一同移转第三人;而解除权为专属于债权人的权利,除可随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外,不得因单纯的债权让与或债务承担而移转给第三人。合同终止又称为告知,是指继续性合同的当事人一方所作的合同效力向将来消灭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
  合同的终止权与解除权虽然都表现为依一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权利,在性质上均为形成权,且其产生都可依约定或法定两种途径,但二者在理论上存在不少差别:首先,适用情形不同。合同终止适用于继续性合同,而合同解除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其次,法律效力不同。最后,发生条件不同。法定终止权因合同种类不同而发生原因各异,而法定解除权的发生原因一般为不可抗力及债务不履行的各种情形。我国合同法没有合同终止的概念,也没有合同终止的相关规定,故合同解除适用于所有合同。当它适用于继续性合同时,则表现为合同终止的一些法律特征,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我国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除包含合同终止,二者表现为种属关系,合同解除可以代替合同终止,但合同终止不能代替合同解除来使用。分析了上文之后,您应该清楚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有什么区别了吧,主要存在与两个方面,包括适用情形和发生条件。但在我国《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其实都是对合同终止和合同解除的具体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的,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的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未遂犯都是具体危险犯吗?
      未遂犯都是具体危险犯吗?未遂犯并不都是具体危险犯,也存在抽象危险犯的情况,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


·听证会的流程有哪些
      听证会的流程有哪些听证会,是行政机关在做某项影响到他人的权利义务时,而采取的会议形式,听证会有很高的公平性,并且能够代表大部分人的意愿及想法......


·非法集资案件在量刑的过程当中,量刑的结果和犯罪嫌疑人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案件在量刑的过程当中,量刑的结果和犯罪嫌疑人非法集资的金额是有着密切的关系的。并且我国在处置非法集资案件的时候,其实也是有着立案标准......


·女方起诉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
      女方起诉离婚能要求返还彩礼吗??法律对于离婚返还彩礼钱的规定,可根据最高法院的解释结合当地风俗进行处理。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收养行为什么情况下无效
      收养行为什么情况下无效一、收养行为什么情况下无效根据《收养法》第20条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55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


·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有哪些?
      劳动争议处理的方法有哪些?一、劳动争议的适用范围为了妥善处理企业劳动争议,保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发展良好的劳动......


·农村土地使用证能补办吗,怎么补办?
      农村土地使用证能补办吗,怎么补办?众所周知,我们城乡居民对国有或者集体所有土地享有的土地使用权,是经过法定程序取得的。土地使用证便是我们享有......


·买房土地使用权30年到期可以续期吗?
      一、买房土地使用权30年到期可以续期吗?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续期,《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


·西宁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办理流程?
      西宁孩子抚养权变更去哪办理流程?夫妻双方签订一个《变更孩子抚养权协议》就可以了。如果户口本上需要变更登记,到西宁当地派出所户籍部门办理。也......


·贵州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今社会,交通事故频发,因交通事故而发生的纠纷也是数不胜数。我国地域广阔,人员辽阔,各个省市常住人口也普遍存在差异。因此,各地关于交通事故的......


·一般税务局罚金现金缴纳吗
      对纳税人偷税、漏税、抗税,除应追缴应纳税款和加收滞纳金外,可酌情处以一定的罚款;对不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不报送会计报表的纳税人,可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