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罪并罚如何计算 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一、数罪并罚的情况有哪些
数罪并罚的三种情况1、判决宣告以前,一个人犯有数罪的,应当对所犯各罪分别量刑,然后按照刑法第69条规定的上述原则和方法,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2、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在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这就是数罪并罚计算刑期的先并后减方法。3、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与新罪所判处的刑罚,在最高刑期以上总和刑期以下,决定应当执行的刑罚。这就是数罪并罚计算刑期的先减后并方法。
二、数罪并罚如何计算
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 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相信各位在看完了上文之后,应该对这个问题有一定了解了吧。在进行数罪并罚的时候需要考虑到不同的刑罚种类问题,其中对于主刑被判管制、拘役以及有期徒刑的,在不存在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况下,其实都是规定有最高的刑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传授犯罪方法罪主观故意是什么?
在当代社会,孩子在很小的时候就被教育不能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一旦实施犯罪行为,即使是未成年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传授......
·出售土地使用权交什么税?
出售土地使用权交什么税?营改增后,出售土地使用权应缴纳的税收主要有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土地增值税、印花税,......
·道路交通事故九级伤残赔偿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在社会高速发展的今天,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根据不同的交通事故损害情况,有着不同的赔偿标准,在这方面,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对于不同的赔偿标准......
·在我国厦门安置房可以买吗?
在我国厦门安置房可以买吗?1、所谓拆迁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
·未成年人可以判死缓吗?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要是未成年人犯罪的话,此时需要从轻或减轻处罚,同时对于犯罪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是不可以判处死刑的。那实践中,未......
·法庭的审理程序一般情况下都是按部就班进行的
法庭的审理程序一般情况下都是按部就班进行的,哪怕是在审理与婚姻关系有关的案件的时候也有着与之相对应的审判程序,可是宣告婚姻无效的这种特殊情况......
·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
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一、处理债务纠纷双方要提供什么证据1、原告(债权人)应提供包括:(1)、能证明与被告之间存在债权的证据材料。如合......
·律师为犯罪份子辩护的权利有哪些?
律师为犯罪份子辩护的权利有哪些?1、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咨询,代理申诉、控告,2、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3、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
·一、出租人不能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是什么?
一、出租人不能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况是什么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
·信息权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
信息权民法总则的规定是怎样的?我国公民拥有各种种样的民事权利,其中就包括了个人的信息权。由于现代社会获取个人信息的手段较多,许多不法分子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