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是什么?
  
  现在公司在我们生活中非常的多,公司的种类和大小都有很多的不同。我们也听说许多大公司收购小公司的事情,这就要有公司法人变更的程序了。那么我们对于公司法人还是有一定的了解的,因为我们很多人也在公司中工作过或者正在工作。那么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是什么呢?
  
  一、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
  
  到工商局更换企业营业执照的需要带上以下资料,受理后10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营业执照:
  
  1、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加盖公司公章);
  
  3、公司变更登记审核表;
  
  4、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加盖公司公章);
  
  5、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如法人担任执行董事或董事长时要填写)(加盖公司公章);
  
  6、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7、股东会决议(盖上公司公章);
  
  8、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9、旧法人的免职证明及新法人的任职证明(盖上公司公章)。
  
  二、到质监局更换组织机构代码证
  
  带上以下资料到质监局办理,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
  
  1、原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
  
  2、新法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新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组织机构代码证申请书(加盖公司公章)。
  
  三、到国、地税局更换国、地税证
  
  带上以下资料到国、地税局,受理后5个工作日可领取新的国、地税证:
  
  1、旧国、地税税证正、副本;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4、新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盖上公司公章,带上原件核对);
  
  5、国、地税税务变更申请表(加盖公司公章);
  
  6、本年度全套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及税局要求提供的材料。
  
  四、去银行办理开户许可证变更、预留印鉴变更
  
  带上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
  
  4、法人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证
  
  5、委托授权书
  
  6、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7、股东会决议
  
  五、如果有社保登记、统计登记一并需要变更,带着上述材料即可。
  
  公司法人变更详细流程应该就是上面的这些了,对于公司法人的变更问题还是要需要注意非常多的事情,所以我们如果遇到公司法人变更的时候不光要了解上面文章的那些还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这样才可以做到万无一失,并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股权投资方式有哪些
      股权投资方式有哪些,各有什么特点?一、股权投资方式有哪些流通股转让方式:公众流通股转让模式又称为公开市场并购,即并购方通过二级市场收购上市......


·婚姻诈骗罪可以报警吗?
      婚姻诈骗罪可以报警吗?婚姻诈骗罪是可以报警的,婚姻诈骗罪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


·房产交易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房产交易惩罚性赔偿的情形有哪些?第一、惩罚性赔偿适用情形之一:恶意违约根据《商品房合同司法解释》第8条,恶意违约包括两种情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融资新规包括哪些?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上市公司融资新规包括哪些?融资指的是整合融合资金,利用这笔资金进行一些营业活动,比如扩大生产等。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上市公......


·餐厅里面招收童工怎么处罚
      餐厅里面招收童工怎么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有禁止用人单位招用......


·盗窃罪情节严重要怎么处罚
      在对盗窃行为定罪的时候,其实只需要看是否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不过之后量刑处罚的话就会充分考虑到具体的犯罪数额、情节了。其中对于情节严重的处......


·经济纠纷仲裁决定不服怎么办?
      经济纠纷仲裁决定不服怎么办?我国仲裁法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机构对于双方当事人提请仲裁的案件作出的裁决具有终局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都不得要求......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
      治疗个人申报工伤旧伤复发费用由谁出?员工个人出治疗费用,工伤保险基金也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之后旧伤复发,应由工伤人员本人承担工伤医疗费。......


·认定医疗欺诈需要什么证据
      认定医疗欺诈需要什么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我们可以将医疗欺诈可以定义......


·社会不断进步,有些企业在某些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可能会招来
      社会不断进步,有些企业在某些领域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可能会招来一些不良的竞争对手的嫉妒。这些不良的竞争对手就会通过一些不法手段,来进行恶意的行......


·申请劳动仲裁的裁决期限是多久?
      申请劳动仲裁的裁决期限是多久?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关系结存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一年时效期限限制;劳动仲裁案件的审理......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