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房屋他项权注销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项?

在中国很多中心地带的房屋,房价突飞猛进,当然那也是不稳定的,很多人买房、卖房,为了等房子升价,然后小赚一笔;或者是房子降价了,想要注销房产权。毕竟,在中国,经济也有小小的将人类分类。那么,我们来看一下,房屋他项权注销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4、借款抵押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3、他项权利证;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那么,房屋他项权注销流程有哪些注意事项,以上也就解释的很清楚了,严格按照流程,注意以上提到的注意事项,是很有必要的。完整的一套流程比一定能完成注销,因为往往会因为粗心大意忽略了某些你可能认为不重要的细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刑事诉讼立案的程序有哪些?
      立案应当是属于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启动了案件的调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检察院或者是法院,只要是收到人民的报案,都应当......


·一、农民工师傅误工费咋证明?
      一、农民工师傅误工费咋证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1、......


·名誉权纠纷精神损失怎么认定?
      名誉权纠纷精神损失怎么认定?(一)行为人客观上存在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并为第三人知悉。侵权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行为。所谓侮辱是指以语言或行为公然......


·加班工资核算时效性是多久
      加班工资核算时效性是多久加班费的主张可以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提出,并且可以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所有的加班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


·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是怎么算的
      农村拆迁安置人口是怎么算的目前我国的拆迁集体土地住宅房屋的拆迁补偿方式分为货币补偿、产权调换和农民自建3种方式。  1、实行货币补偿的。货币......


·合同诈骗罪汇款地管辖权是哪里
      合同诈骗罪汇款地管辖权是哪里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立案管理的,应该由犯罪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管理,如果是诉讼管辖的,由犯罪地法院管辖。《中......


·在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
      试用期离职后公司拖欠工资怎么办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试用期职工工资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申请劳动仲裁等的方式解决争议,要回拖......


·商标权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作为商标的权利人,其拥有的权利包括:商标的占用使用权利、商标许可使用的权利、商标进行转让的权利、商标续展的权利。商标的权利人,在对商标进行注......


·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
      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一、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上诉状的写法是什么?(一)首部应按顺序定出下列事项:1、标题“民事上诉状”。2、......


·嫖娼会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吗?
      嫖娼会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分割吗??嫖娼在道德上是有过错的,所谓“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异性之间或者同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但......


·退捕派出所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吗?
      一、退捕派出所侦查时间是一个月吗?《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