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
缴费工资显然是对受伤时已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而言的,而对于受伤时未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未参加工伤保险并不影响其享受工伤待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二、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时,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结算工伤待遇应以实际工资为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如果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那么职工的缴费工资应该与其实际工资一致,在计算工伤待遇时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也应该是一致的。但在缴纳工伤保险费过程中,由于用人单位原因或者经办机构征缴技术原因,用人单位没有或没能如实申报工资总额,少缴工伤保险费导致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存在差额是不争的事实,对因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差额所致工伤待遇差额,应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实际工资的范围应当是包括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在内的劳动者应得工资而非实得工资。
四、用于计算工伤职工工伤待遇的本人工资有“保底封顶”的规定。
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工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工伤职工进入用人单位工作至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时不足12个月的,按实际工作月份数计算本人工资;尚未领取过工资的,按约定工资标准计算本人工资;关于工资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本人工资。来进行工伤保险关于工资补偿的主要依据。但在实际的生活中,劳动者的工资情况比较复杂,一种是高于地区平均工资的300%,按平均工资的300%来进行支付。一种是低于地区的60%,按地区工资的60%计算。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前夫要争抚养权的话可以如何争
离婚案例越来越多的情况下,更多人开始关心起离婚之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比如在前夫要争抚养权的情况下,他是否更有优势拿到孩子抚养权。母亲也想要孩......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
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有哪些?工程建设监理合同生效条件一、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1、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小区住宅里的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
小区住宅里的电梯广告收入归谁所有?小区住宅里的电梯广告收入归业主享有,一般情况下都是平均的分配。利用物业共用部分获取的收益(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期......
·夫妻离婚小产权房怎么分割?
夫妻离婚小产权房怎么分割? 一、小产权房是什么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
·仲裁辩护程序的内容有哪些?
仲裁辩护程序的内容有哪些?1.开庭仲裁由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宣布开庭。随后,首席仲裁员或者独任仲裁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庭组成人员......
·公司企业虚开发票怎么处罚?
公司企业虚开发票怎么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1万元或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000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虚......
·粮食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粮食购销合同样本是怎样的?粮食购销合同供方:_________需方:_________供、需双方本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合同法》等有关法规。根......
·合同法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中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是什么我国法规中对于抗辩权的规定大多数是针对合同当中的问题来说的。因为合同尽管说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合同中有些条......
·聚众斗殴的赔偿责任有哪些?
聚众斗殴的赔偿责任有哪些?在公共场所联合他人进行打架斗殴,报复他人的或者有其他不当行为的也就是构成了聚众斗殴的行为,进行聚众斗殴的需要依照......
·老赖对子女包含什么影响
对子女有有影响。在限制失信被执行人高消费时,老赖的子女不得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对老赖子女会有一定影响的。老赖被法院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中,法......
·在商标上乱画侵权吗
需要看案情,如果添加的图画无法形成明显的区别,且为相同的名称情况下,判定侵权。经商标管理机构依法核准注册的商标。商标的注册需具备法定条件和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