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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什么是无权处分行为?

实践中无权处分行为并不少见,比如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夫妻共同财产便属于无权处分行为。那么具体来说,什么是无权处分行为呢?如果一方实施了无权处分行为,对于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如何?这关系着善意取得的第三人利益以及财产权利所有人的权利。对于上述这些问题,本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希望能够给您带来帮助。
  一、什么是无权处分行为?
  所谓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具有如下特点:(1)无处分权人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这里所指的处分,是法律上的处分,包括财产的出让、赠与、在财产上设定抵押等行为。(2)此种合同必须经过权利人追认。(3)如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权利,就可导致无权处分行为有效。
  二、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如何?
  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是不确定的。如果对方卖给你的,或租给你的财产是他无权出售或出租的,这个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对方将不属其所有的、无权处分的东西买给了你,或租给了你。你们之间的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除非对方在其后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所以在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订立时,我们要特别注意其是否有权处分。对于一般的动产一般不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对于不动产,尤其是在租赁场地时要对其中的建筑物的产权进行必要调查或访问,并要求对方在合同中予以保证。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无权处分合同并不少见,比如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擅自出卖的行为就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但并不是这样的无权处分合同是绝对有效或者绝对无效。如果您的财产遭遇无权处分,被他人擅自出卖时,建议您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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