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什么是无权处分行为?
一、什么是无权处分行为?
所谓无权处分行为,是指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权利而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因无权处分而订立的合同具有如下特点:(1)无处分权人实施了处分他人财产的行为。这里所指的处分,是法律上的处分,包括财产的出让、赠与、在财产上设定抵押等行为。(2)此种合同必须经过权利人追认。(3)如无权处分人事后取得权利,就可导致无权处分行为有效。
二、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如何?
无权处分的合同效力是不确定的。如果对方卖给你的,或租给你的财产是他无权出售或出租的,这个合同的效力是待定的。《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如果对方将不属其所有的、无权处分的东西买给了你,或租给了你。你们之间的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除非对方在其后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或处分权。所以在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的订立时,我们要特别注意其是否有权处分。对于一般的动产一般不易出现这样的问题,但对于不动产,尤其是在租赁场地时要对其中的建筑物的产权进行必要调查或访问,并要求对方在合同中予以保证。希望能够帮助您解决您所遇到的问题。实践中无权处分合同并不少见,比如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将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擅自出卖的行为就属于无权处分行为。这样的行为损害了另一方的财产权益,但并不是这样的无权处分合同是绝对有效或者绝对无效。如果您的财产遭遇无权处分,被他人擅自出卖时,建议您咨询合同纠纷方面的专家律师,以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新夫妻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新夫妻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新夫妻债权债务的相关规定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
·规定的劳务派遣原则是什么?
规定的劳务派遣原则是什么?劳务派遣公司经营服务四大基本原则:雇员租赁劳务派遣的本质是雇员租赁,“派遣”一词并不适用于解释劳务派遣经营活动的法......
·行政诉讼中更改判决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中更改判决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行政诉讼中更改判决的适用条件是什么?(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
·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
?
肖像权包括哪些内容?1、肖像制作专有权;就摄影而言,即通过照相将自然人外貌形象固定在一胶片、相纸或其他物质载体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转化为肖像......
·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违约的情形有哪些
很多房屋租赁合同都会涉及到房屋租赁违约金,房屋租赁违约金是指由当事人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如果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约定应当向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一定......
·交定金2万,定金可以退么?
买房退定金的流程:认购书或购房合同中,对于退定金的条件有约定的话,只要情况符合退定金的条款,都可依据认购书或购房合同让开发商退定金。也有很多......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租金额能修改吗?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租金额能修改吗?是可以更改的,想更改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并不是不可以,只不过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从大部分实践情况来看,当......
·按揭买房要注意什么
如今,我国很多地区的房价都是居高不下,面对这种情况,各地政府也采取了一定的措施。而对于购房者来讲,此时就会选择按揭买房,这样还能买的起房屋。......
·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
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一、单位如何招工程总承包商?招标过程一般可分为发标前准备、招标投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一)发布招标公告及资格预......
·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可请求预付抢救费用
原告吴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时,遇有被告陈某驾驶货车由南向北行驶亦至该处,两车相碰,致吴某某受伤。事故发生后,吴某某当即被送往医院......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收回原件吗?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收回原件吗?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收回原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原件合同,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