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结婚生子几乎是每一个人都肯定会经历的一个人生过程

结婚生子几乎是每一个人都肯定会经历的一个人生过程,对于结婚生子我们您都是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现实生活中有的人在结婚之前签订一些协议,就比如结婚之前就签订了孩子的抚养权的有关协议。那么婚前孩子抚养权的协议离婚之后还有效吗?
  1、在协议离婚中,婚前协议约定子女抚养权不能违反法律原则,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的约定,在离婚时才能确定其是否有效。如婚姻法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合同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在诉讼离婚中,一般会按照离婚时双方的意愿及情况,以子女的最大利益和成长需要为先,确定抚养权的归属。
  2、婚前协议属于特殊性质的合同,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所以如果关于约定子女抚养权的条款因违反法律的规定或者不利于子女的成长而无效,不影响婚前协议其他部分的效力。
  
  婚姻法
  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对于婚前孩子抚养权的协议离婚之后还有效吗这个问题答案是部分有效,我们国家对于婚前协议有着相关的规定,对于婚前的抚养权协议我们国家是如果不是对孩子成长有害的话就是有效的,我们国家法院在判决离婚中如果有协议我们国家的法院也会仔细审查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医疗过错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
      医疗过错责任划分标准是怎样的?一、医疗过错鉴定责任大小的划分标准1、医疗事故鉴定的任务是综合分析医疗过错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的作用、患者原......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是否赔偿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和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是否赔偿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的好处?
      个人申请发明专利的好处?申请专利对于个人而言的好处如下:1、持有3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个人,就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发明家协会,成为发明家。......


·签署劳动合同盖什么章?
      签署劳动合同盖什么章劳动者是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当加盖公司公章,人事部门是专门主管人事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的,因此加盖人事章一般应认定为是......


·劳动协议对于我们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
      劳动协议对于我们的工作是非常重要的,是我们工作上面的一个保障。对于工作方面的规定我们国家远远不止劳动协议这一些规定,其中就有第三方协议的问题......


·一、拍卖后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
      一、拍卖后买卖不破租赁可以适用吗?租赁物需要拍卖或变卖,所有权肯定会发生变化;以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也属于破产财产,其权属同样会发生......


·民事诉讼标的包括律师费吗 一、民事诉讼标的包括律师费吗?
      民事诉讼标的包括律师费吗一、民事诉讼标的包括律师费吗?诉讼标的不包括律师费,诉讼标的和律师费没有关系,诉讼标的是民事诉讼中,当事人之间所争......


·在法律上有借条欠钱不还怎么办?
      1、对于欠债不还的,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经济案件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经济案件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经济案件仲裁收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争议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于20元的经济仲裁费用;(二......


·刑法修正案九宣判量刑有什么变化?
      刑法是国家为了制止刑事犯罪行为而颁布的法律规定,在历史的长河中,也经历了无数次适应时代和经济发展的修正方案。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是......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对违法票据承兑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