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全责赔偿的标准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2.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3.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4.负次要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5.无责任的,不承担赔偿责任;6.属于交通事故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的,视具体情况确定双方的赔偿责任;7.属于不能认定事故责任的,双方各承担50%的赔偿责任。二、公交车内乘客损失的赔偿对于公交车内乘客的误工费,治疗费等,如果涉及还应按照具体情况由法院裁定。一般来说,乘客在乘公交车期间,因第三方肇事受伤,公交车无事故责任,也应先行赔偿乘客损失。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过程中发生乘客伤亡的,除能够证明是伤亡人员故意或者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以外,城市公共汽电车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民法典》规定,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有确保乘客人身、财产安全的法定义务。同时,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只要不是不可抗力或者旅客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论客运公司主观上有无过错,旅客均有权向其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八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安全运输义务】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乘客与公交公司之间已存在有效客运合同,公交公司应当确保乘客旅途中的人身及财产安全,至于是否是由于第三者造成公交公司违约则不是免责理由。公交公司在无法定免责事由情况下,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乘客损失的相关费用。公交公司在先行赔付后,可再向事故中全责的私家车车主主张权利。这部分费用可能含有乘客的误工费。由此可见,私家车和公交车撞上误工费的问题,应首先依据交警部门确定的事故认定书明确责任确实属于私家车一方。如果只有车辆损伤,则按定损赔偿公交车的停运损失费。如车内乘客受伤,因此产生的误工费由公交公司垫付后可一同向全责的私家车主张权利。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销售假药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别是什么
      销售假药犯罪与一般违法的区别是什么?1、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同。一般违法,情节比较轻微,对社会危害性不大,没有触犯刑法,只是违反了刑法以外的法律法......


·夫妻要离婚孩子抚养费会怎么判
      夫妻要离婚孩子抚养费会怎么判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


·股权投资涉税的政策规定是什么?
      股权投资涉税的政策规定是什么?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公司在进行股权投资时,需要缴纳一定的税。且公司的形式不同,在税收方面也会略有差别。因此在股......


·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么规定的
      聚众斗殴罪在现有司法实践中的审判一直较为灵活,在法条文字表述上过于简单,并且最高法也并未对此做进一步的解释,所以很多人对于聚众斗殴的定义和构......


·执行错误国家赔偿程序如何规定?
      现实生活中,存在着各种各样的矛盾,很多民间纠纷或者其他重要案件都需要法院进行审理和判决。有时候由于执法人员疏忽导致审判结果的误判,对当事人造......


·一、放弃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
      一、放弃工伤保险待遇的法律效力是否存在?职工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强制......


·检察院不予批捕给谁通知?
      一、检察院不予批捕给谁通知?逮捕,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不逮捕并不代表撤案。对于罪行轻的、患病的可以一直不采取逮捕措施,直接移送法......


·刑事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包括了什么
      一、刑事发回重审的具体情形包括了什么发回重审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通过裁定的方式,撤销原判,发回第一审人......


·夫妻离婚抚养权官司怎么打
      夫妻离婚抚养权官司怎么打一、夫妻离婚抚养权官司怎么打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文化学历等一般差距......


·法院缺席判决会怎么样?
      法院缺席判决会怎么样?法院缺席判决的情况下,是可以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的。缺席判决,原本专指民事诉讼中法院在一方当事人缺席时所为的判决......


·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在实习期的时候,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签订一份劳动合同。但是,有些用人单位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且没有其他说明。那么2年没有签订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