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城镇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是指的对于国家的公有土地在使用土地时具有的权利,也就是可以对土地进行一系列的售卖,转让,建设等活动,是对于土地使用的一项法律保障的权利之一,是每个具有土地的拥有者需要的权利,您知道就是土地使用权是乐意转让的,那么城镇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是什么?
  
  一、城镇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广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既包括土地使用权的直接转让,又包括以在建工程转让、股权转让、项目转让及房地产转让等为表现形式的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土地性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及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根据土地来源又包括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其中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又分为出让用于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和出让用于项目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及有关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海地方法规等规定,出让用于项目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下列条件:
  
  (1)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在上海为未载明房屋权属状况的绿色房地产权证);
  
  (2)已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且应完成房屋建设工程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出让用于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
  
  (2)已经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一般指“七通一平”;
  
  (3)已经规划管理部门确定转让地块的规划使用性质和规划技术参数,如容积率、建筑密度等;(4)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无论是出让用于项目开发或成片开发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载明的土地使用者的权利、义务均随之转移。
  
  鉴于自1995年1月1日,即《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之日起,房地产开发经营用地,包括商品房、商业、旅游、娱乐、金融、服务业用地等,均应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取得。由于历史原因,本市仍存在不少属上述“六类用地”但尚未完成开发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如1994年5月1日前立项、1995年1月1日前批准的,六类用地及统征基地等剩余土地。此类划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如用于商品房开发则应具备以下条件:
  
  (1)已经商品房立项;
  
  (2)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持有有效期内的建设用地批准书。该类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仅应获得市、区、县人民政府的批准,而且应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至于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直接用于房地产开发。如需使用集体土地,须先行办理土地征用手续即征为国有,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然后才能开发经营。
  
  城镇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是什么?上面我们为您解释了关与城镇土地使用权转让限制条件,是有以上总结的几条条件就是需要已经按照合同的规定缴纳了,转让的定金的并且已经取得了土地使用证书的才能够依法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土地的转让活动的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审查起诉阶段抢劫罪辩护词是怎样的?
      审查起诉阶段抢劫罪辩护词是怎样的?受被告人高某某及其家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本起案件中被告人高某某的辩护人,参与本次诉讼活动。开庭前,我会见了被......


·一、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还会判处刑罚吗?
      一、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还会判处刑罚吗?1、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不会被法院判处刑罚了,如果接受了刑事处罚,那么行政处罚还会不......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是怎样的
      构成不作为犯罪的必要条件是怎样的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


·农村私宅能否买卖?
      农村私宅买卖合同原则上是无效的因为我国《土地管理法》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和宅基地出台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以及政策,原则上对于农村私宅买卖是不承认的,......


·借钱时没打借条对方想赖钱怎么办?
      借钱时没打借条对方想赖钱怎么办?一、借钱时没打借条对方想赖钱怎么办?1、和债务人协商协商和解是指债权债务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


·交通法则大概有哪些呢?
      交通法则大概有哪些呢?从小老师就教过我们:红灯停,绿灯行。我们将这六个字熟记于心,要知道,这些也是交通法则的一部分,交通法则与我们的生活和安......


·合同法对违约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法对违约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法》对违约的规定有: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


·农村拆迁怎么赔偿?
      农村拆迁怎么赔偿?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1)房屋补偿费(房......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
      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一、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有哪些1.概念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而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美容院转让合同协议书怎么写?
      美容院转让合同协议书怎么写?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看到很多店买在装让,其实在转让的时候需要办理很多手续,其中就包括签订转让的合同,也就是某店......


·抹灰工程质量问题保障的措施是怎样的?
      抹灰工程质量问题保障的措施是怎样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为了保证各种各类工程,它的质量过关,我们国家也采取了许多的合理有效的措施。但即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