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亲友之间的借款该如何规避风险

人们在遇到经济困难时,第一想到的往往不是向银行申请贷款,而是尽可能地向亲朋好友借款。不过,有借款行为就会有一定的风险,而亲友之间的借款如何避免风险呢?在债权债务关系中,如果债务人未按时还债,债权人要及时追讨,那对于亲友间的借款怎么追讨才合理?对于这些问题,本文将详细为您说明。
  一、亲友之间的借款如何避免风险
  第一、借贷目的要合法。出借人若明知借钱是为了进行赌博、走私、贩毒、诈骗等非法活动而借给别人属于非法借贷。非法借贷的出借人其债权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要受民事、行政制裁,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第二、签订书面借款协议。借款协议中应写明出借人姓名、借款人姓名、住址、借款数额、出借时间、还款时间、利息计算及其他双方约定的合法内容。尽量避免“君子协定(口头协议)”,否则一旦一方否定,对方就难以举证。此外,大额借款的支付应通过银行转账,尽量避免现金支付。第三、逾期还款时应及时起诉。我国《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因借款人不能按期还款,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才诉诸法律,但此时往往已经超过诉讼时效,丧失了胜诉权。理想的办法是,当出借人在知道借款人无力还债时应在时效届满前,让借款人写出还款计划使时效中断。根据《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间重新计算。”第四、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有几种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保证是由有经济能力的人以保证人的身份担保,借款人无能力偿还借款时可以要求保证人清偿;抵押是以房产等不动产担保,并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质押是将比如车辆等动产交对方保管。数额较大的借贷还可请公证机关予以公证,或者委托律师办理见证手续。第五、利率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借贷案件若干意见的规定》第6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第六、还款要有明确的相关手续。如是现金还款,应由收款人出具亲笔签名(摁指模)的收款收据;如是转账还款,应在转账单上注明归还何时所借款项,本金还是利息,并妥善保管转账凭证;全部款项还清后,还要收回原借据;如原借据遗失的,也要出借人立据说明“何年何月何日所立借据遗失,所借款项全部还清”,并亲笔签名(摁指模),借款人应妥善保管以防出现纠纷。
  二、亲友间的借款怎么追讨
  针对不同情况提出不同的解决方案,一般认为主要的解决方法有:1、对方有归还诚意,但暂时无还款或一次性全额还款能力的,可考虑给予适当合理的宽限时间或分期还款。2、对方有归还诚意,但限于客观原因无法还款,基于诉讼时效的考虑应当尽快安排起诉事宜。3、对方无归还诚意,但有偿还能力的,建议采取适当的方式给予压力,迫使还款。如非诉手段无法实现催款效果,则建议立即采取诉讼方式且考虑采取诉讼保全。4、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有归还诚意,也无法判断是否有偿还能力,建议采用适当的方式施加压力,迫使对方做出反应,以便正确判断上述情形,并按照1-3项方法进行。俗语有云,亲兄弟,明算账。即使是亲兄弟,在发生债权债务关系时,也要明确权利义务,防范可能会产生的债务风险。民间借贷中,即使是亲友之间的借款,也最好是签订好借款合同,或者是打下白纸黑字的借条,来证明借款事实。在遇到债务方赖账的情况时,债权方就要及时追讨,必要时可以向债权债务律师寻求帮助,尽可能地通过非诉的手段追回债款,不破坏亲友间的和睦感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
      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一、国有土地使用证会不会过期?国有土地使用证会过期的,一般来说,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


·2023年最新的股份合同书怎么写
      如果两人一起成立股份制公司,那么就肯定会涉及到股份的问题,由于这个问题关系着您的切身利益,因此很多人都会考虑将该问题通过书面的形式写清楚为好......


·疫情期间公司降薪通知怎么写
      写清事实即可,但需要跟劳动者约定一致之后才可以。企业适度降薪是有法可依的,法律并未对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调岗降薪做出过多限制性规定,只要求劳资双......


·根本违约的判定
          从立法的目的来看,判定是否根本违约应当把握以下两点:      其一,合同的不当履行部分包含了实现......


·一、租店面付了定金对方违约怎么赔偿违约金?
      一、租店面付了定金对方违约怎么赔偿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


·省内社保会自动合并吗
      目前各省市都不能自动合并,只有转移合并。社会保险转移流程: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


·如果保证人放弃抗辩权,是否还享有追偿权?
      如果保证人放弃抗辩权,是否还享有追偿权?当前社会,人们之间可以签订很多种的契约关系。最常见的就是购销合同契约关系,或者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


·扣工资时要扣岗位工资吗?
      扣工资时要扣岗位工资吗?这个没有具体的规定,就要看双方是如何协商的。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严格来说,一般的用人单位是不具......


·约定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意义是什么
      约定损害赔偿(1)约定损害赔偿的概念和意义所谓约定损害赔偿,又称约定损失赔偿和约定赔偿,指合同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预先约定一方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是什么?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侵犯的客体是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


·遗弃罪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
      遗弃罪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遗弃罪可以是公诉案件,也可以是自诉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