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涉及抚养费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涉及抚养费的管辖法院怎么确定?按照我国离婚管辖的规定,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
  
  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也就是原告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就是离婚管辖的法院。但是如果被告住所地(户口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离开户口所在地到起诉时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各地法院在级别管辖上也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北京法院,一般的离婚案件由基层即个区县人民法院管辖,但如果夫妻双方有争议的财产超过了5000万元,一审就需要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当然绝大多数案件的离婚管辖法院,一审都是在各地的基层人民法院里审理的。
  
  二、离婚子女抚养费的确定根据我国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3、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个人收入包括月薪和除工作外的其他收入,例如炒股所得和兼职所得。
  
  
  1、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在执行工作时要给被执行人及其被抚养人生活保留必要的财产。具体留多少要根据你的实际收入情况和当地的生活水平、执行人的意见、你的家庭情况来确定。
  2、如果法院执行,一般来讲是发协助执行通知书到你单位,在发工资时直接将你的钱扣下或者划拨到相应的账户里。
  
  3、执行前一定会通知你协助执行,会给你发一个执行通知书。你不用向法院提交,如果涉及到执行程序那么法院会到你单位调查你的工资情况。
  
  执行抚养费管辖法院,在夫妻离婚完争夺抚养权之后,还需要面临如何付抚养费的问题。关于执行抚养费管辖法院在哪里,我们要告诉您的是,一般进行裁决的法院就是孩子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进行受理该案件,如果您还有更多问题的话,可以咨询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商标证没下来可以转让吗
      可以。已提交申请并拿到受理通知书但尚未获准注册的商标是可以申请转让的,不过,未获注册的商标可能存在被驳回的风险,转让之后,风险就会由转让方转......


·如何查找公司债券怎么购买?
      如何查找公司债券怎么购买?公司债券是一种有价证券,一般公司都会发行,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当公司要向外借债务时就会发行公司债券,这种债券不是物品......


·进行婚前检查需要多少钱1、2017婚前检查要多少钱?
      进行婚前检查需要多少钱1、2017婚前检查要多少钱?相信很多准备在2017年结婚的不少准新人朋友都很关心这个问题,那么2017婚前检查要不要钱?要多少钱?其......


·劳动合同工资和实际工资的不一致怎么办
      劳动合同工资和实际工资的不一致怎么办实践中,经常有企业实行这样的做法:在劳动合同中与劳动者约定较低的工资标准,而在工作中发放较高的工资。用人......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担责
      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担责一、债务人死亡担保人如何担责债务人死亡,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的,担保人是需要承担担保责任的。当然债务人如果有遗......


·一、没有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有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而不用提前30天。二......


·新婚姻法生育规定是怎样的?
      近年来我国大力提倡“二孩”政策,在这一制度的影响下也使得因生育权纠纷所致的离婚案件大大增多。对于生育纠纷是否能申请离婚或赔偿各方有不同的看法......


·对于在法庭上判决后认罪会减刑吗
      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法庭上得到一定的审判,这个时候,个别的犯罪嫌疑人可能幡然醒悟,这个时候可能会选择认罪,那么对于认罪的情况下,会涉及到减刑吗,......


·非法购买野生动物判几年
      非法购买野生动物判几年?非法购买野生动物的判刑标准是5年到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
      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一、履行出口合同的程序是怎样的?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过洽商交易达成协议后,按国际贸易的一般习惯做法,大都需......


·醉驾目前已经列入刑法,一旦发生,都需要接受刑法的处罚。在没有
      醉驾目前已经列入刑法,一旦发生,都需要接受刑法的处罚。在没有造成别人事故的情况下理应也是这样的。因为留案底对于一个人的影响较大。所以有人会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