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本律师
德本律师法律网
2.nj64.com
南京德本律师电话025-84110110

我国的土地闲置税怎么收?

我国的土地最终使用权是归国家政府所有的,我们在需要使用土地时,都需要向国家进行申请,并说明申请的土地要怎么使用,国家为了防止您进行储存土地,凡事闲置的土地,闲置超过了多少年后,国家时有权进行收回的,还需要收相关的税,那么我国的土地闲置税怎么收呢,下面您就跟我们一起来了解下。
  一、我国的土地闲置税怎么收?
  针对开发商,下发的《通知》明确规定了相对严格的闲置费用标准,并指出将会很快对闲置土地征收增值地价。对于土地闲置满两年的,将依法无偿收回、坚决无偿收回或者重新安排使用。对于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的,开发商需按出让或划拨土地价款的20%交纳土地闲置费;另外,国土资源部将对闲置土地征缴增值地价。早在2008年1月,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首次提及对闲置用地征收20%闲置税,以及拟对闲置房地产用地征“增值地价”,但此后由于市场回落,这一政策未严格执行。此次国务院再次下文,显示对目前开发商囤地行为加大查处力度,提高供应量的决心。
  二、土地闲置费用的税务怎么处理?
  1、土地增值税的处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房地产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扣除。2、企业所得税的处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国税发[2009]3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企业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可作为财产损失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第二十七条规定,开发产品计税成本支出——土地征用费及拆迁补偿费指为取得土地开发使用权(或开发权)而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土地买价或出让金、大市政配套费、契税、耕地占用税、土地使用费、土地闲置费、土地变更用途和超面积补交的地价及相关税费、拆迁补偿支出、安置及动迁支出、回迁房建造支出、农作物补偿费、危房补偿费等。3、土地闲置费用的土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处理的区别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土地闲置费可以计入开发产品计税成本,能够在税前扣除。因国家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形成的损失也可作为财产损失在税前扣除。但是国税函〔2010〕220号文件明确了房地产企业逾期开发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得在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因此,房地产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再不能按照企业所得税口径去计算土地成本了。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总结的关于我国的土地闲置税怎么收相关内容,如果开发商向国家政府申请到了一块土地后,但是却一直闲置着,闲置一年的时候是需要向国家缴纳相关的闲置税的,如果将土地闲置两年的话,国家将有权将该土地进行收回,这样也大大的减少了储存土地的情况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德本律师,手机:025-84110110

@德本律师简介:德本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7年,是经江苏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所内专职律师实行专业化分工和资源共享,人员配置优化,法律门类齐全,能...More>>

·同一天违章是一起收到通知吗
      不一定,违章一般是在十三日内收到通知。自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之日起的十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


·企业并购的流程有哪些
      收购企业大致可分为如下步骤:一、交易准备阶段;二、买方尽职调查(第一阶段),即进入市场;三、买方尽职调查(第二阶段),即初步竞标;四、交易最终谈判即......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在建工程抵押登记是什么?一、在线工程抵押的概念和法律规定所谓在建工程,是指正在建设中的固定资产建设或改良工程。关于在建工程抵押问......


·2023年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如何规定?
      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如何规定?为了加快现代化建设和农村规划,国家会征收土地进行公共建设。土地使用者在此种情况下可以获得土地补偿。土地补偿......


·植物新品种权派生品种的保护范围是什么
      植物新品种权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了解,那么首先我们了解下什么是植物新品种权,植物新品种权是一种排他使用权,它跟专利权是一样的性质,是指单位或者......


·哺乳期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哺乳期被公司辞退怎么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要赔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要赔违约金吗?劳动合同除保密和竞业条款外,不得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如果公司提供培训、约定了服务期,服务期内辞职需要赔偿公司剩......


·组织卖淫怎么处罚, 如何处罚组织卖淫
      组织他人进行卖淫的行为,在我国是被认定为犯罪行为的,因此一旦发现行为人具有这样行为的,那么就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也就是要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罚......


·法院起诉程序及费用是怎样的
      法院起诉程序及费用是怎样的随着国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法律在生活中发挥着强有力的作用。我们可以将法律作为强有力的工具,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老人遗产女儿分多少?
      一、对于老人遗产女儿分多少?1.女儿是否可以分割遗产,要看父母生前是否立有遗嘱。如无遗嘱,就按法定继承来处理。作为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的子女,无......


·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的情形是什么?
      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的情形是什么一、公司有权辞退员工的情形是什么1、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劳动者严重违反单位的规章制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德本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025-84110110
025-84110110
点击这里给德本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